株洲市一般公务用车明年底取消 适度发放补贴
07.12.2014 11:03
本文来源: 新浪湖南
公务用车明年底取消
各单位不得擅自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株洲日报12月6日讯(见习记者王亚婷 通讯员丁卫星 谭艳)明年开始,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将逐渐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公务人员出行方式自行选择,并向其适度发放交通补贴。近日,市财政局召开相关会议,部署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我市公务用车改革正式启动。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市将于201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除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一线执法执勤、省部级领导专车和 相对固定工作用车五类定向化保障车辆,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一律取消。对暂时未能处置的车辆,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化车辆租 赁公司,提供有偿出行服务,但不得借此成立新的公车服务管理部门,以及另行采购车辆。
今后,将向公务人员适度发放补贴,改革后的补贴支出将确保低于改革前的车辆保障和运行成本。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随工资按月发给个人。各单位不得擅自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此外,非参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待全国党政机关改革推出后,再另行制定改革办法,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鼓励县市区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参改的,可适当以集中形式申请工作用车实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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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2014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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