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调薪方案最快4月出台 主要面向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改革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1月14日,国家层面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公布。 新华社 图
新闻进行时
进展:
预计在4月底前,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和配套的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经省政府批准后,再报国务院批准。
原则: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设定10年过渡期,就高不就低。湖南过渡期具体时间未定。
1月22日,三湘都市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期工作已经启动,预计在4月底前,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和配套的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经省政府批准后,再报国务院批准。“审批过后,将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杨长永说,湖南改革方案“不会有太多湖南特色”。
【方案】
不会有太多湖南特色
新、老办法衔接是重点
湖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期工作已启动。“预计在4月底前,将会出台湖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和配套的工资制度改革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再报国务院批准。”
湖南省现共有196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他说,湖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的制定、退休后待遇如何全国都是统一的,不会有太多湖南特色。“唯一一点不同,可能是我省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结构和外省不同,所以在新老办法过渡时间上会有不同。”
“最重要的是,新、老办法如何衔接。”杨长永说,我省从1995年开始在部分地市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在已试点过的地市机关事业单位实施新办法有两种方式。“第一个办法,我们可以把2014年10月1日之前所交的养老保险费还给你,第二个方法,抵扣你以后个人所交的养老保险费用。”
【规划】
过渡具体时间还未定
原则“就高不就低”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总的原则实际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
杨长永说,现在湖南的主要问题是“中人如何过渡”,基本原则是“就高不就低”。“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补齐;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对高出部分有所限制。”他说,因为中人的年龄结构群体不同,可能在有的省份过渡期长于10年,有的省份则短于10年。“湖南还在测算中,过渡期具体时间还未定。”
【现状】
我省现有196万机关事业人员
第一期摸底调查基本结束
湖南省从1995年开始,在部分市州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全省196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涉及试点的有150万人。但试点方案却各不相同,并且改革只改了缴费部分,养老金计发办法却没改。“单位缴纳的费率都不同,有的单位缴纳3%,有的单位缴纳4%,但退休后,都按照老办法发放养老金。”他介绍,现在很多市州都已经停止了试点。
我省已从去年年初开始,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情况的数据采集工作;从去年5月起,省人社厅即展开全省个人账户记账情况摸底调查,进行前期测算,为改革启动做好充分准备。杨长永说,“现在第一期摸底调查已经基本结束,在国务院正式细则出台后,我省将进行第二次摸底调查,主要针对人员结构。”
工资调整
主要面向科和科以下公务员
杨长永介绍,整体来说,湖南省公务员工资水平并不高。“从2005年开始,湖南的公务员已有10年没有加过工资。”
杨长永以省人社厅一名年轻公务员为例。这名来自农村的小伙子,从乡镇到县到市一路考过来,最终成为一名省直单位公务员。“他拿到手的工资只有2600元/月。”杨长永说,这2600块钱意味着他每个月得花费1000元租房,1000元做生活费,还有600元零花钱。“如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正式实施,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加起来他要负担12%的缴费。在改革过程中不降低公务员的工资收入水平,就必须适当加薪。”
他表示,工资适当调整,主要是面向科和科以下的公务员,而不是说职务越高加的工资越多。“这次加工资的方向不是职务工资,而是在低级别岗位上工作时间越长,加的越多。”此次改革的基本导向,是进一步提高县一级公务员工资,在此基础上,对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还会增加乡镇公务员补贴。■记者 彭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