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局印发公务员管理实施意见更好服务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

26.05.2017  18:57
  日前,国家公务员局印发《关于公务员管理工作更好服务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分为重要意义、主要措施和组织领导三个部分。主要措施部分从加大公务员交流力度、加强公务员考录协作、做好及时奖励表彰、深入开展培训交流、协调推进公务员管理改革、共同开展公务员管理重大问题研究、全力支持雄安新区公务员队伍建设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同时,决定建立京津冀公务员管理协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沟通协调,解决意见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推动公务员管理工作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有利于为实现京津冀地区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有利于发挥京津冀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提升公务员管理工作水平;有利于交流经验、相互借鉴,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京津冀地区公务员履职尽责和服务大局的水平。 

  链接: 《关于公务员管理工作更好服务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  

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