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成公共场所控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08.12.2014  23:04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关于开展2014年公共场所控烟和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湖南省卫生计生委于8月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公共场所控烟专项监督检查。本次公共场所控烟专项监督检查全省共出动卫生监督员 16336 人次,出动车辆 5360 台次,检查各类公共场所10800个,其中住宿场所3526个,沐浴场所(足浴)953个、游泳场所180个、美容美发场所4433个、商场396个、影剧院145个、饭馆(餐厅)1167个。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公共场所控烟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其中检查内容全部符合要求的单位数为4477个,合格率为41.45%,其中影剧院合格率最高达到了67%,其次是游泳场所(56%)和商场(52%),合格率最低的两类是沐浴场所(39%)和美容美发场所(38%)。本次专项检查共下达监督意见书7335份,限期整改单位数5961个。

本次公共场所控烟专项监督检查共对15527名消费者进行了公共场所控烟问卷调查,经统计,支持室内公共场所禁烟的比例为79.31%,其中调查男性7996人,支持比例为64.86%,调查女性7531人,支持比例为94.65%,女性显著多于男性支持室内公共场所禁烟。

  通过广泛开展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检查和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督促公共场所经营业主建立完善公共场所控烟制度,加深了广大群众对吸烟危害的认识,为创造健康的工作、生活环境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同时控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体现在:一是大部分单位虽然都建立了控烟管理制度,但是落实不到位,只流于形式;二是部分公共场所单位室外未设置吸烟区,场所也无内无明显的“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标语;三是控烟劝阻员虽然对吸烟者进行劝阻,但由于缺乏有效手段致使效果不明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