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四部门共同见证该省首张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增值税发票开出
图为 海口市国税局开出海口市首张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发票
图为 各地税务机关纷纷开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增值税发票
2016年5月1日零时1分,临高县临城椰风情酒店顺利开出海南省首张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增值税发票;零时3分,儋州市国税局代开出首张建筑业增值税发票;零时5分,琼海市地税局开出首张房屋租赁增值税发票;零时7分,海口市国税局开出海口市首张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发票。标志着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在海南正式启动。
海南省财政厅厅长刘平治、财政部驻海南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专员张凤玲、省国税局局长于智广、省地税局局长陈如军等四部门领导在海口市国税局滨海办税服务厅通过实时监控平台见证了这一重要时刻。
随后,在海口黄金海景大酒店前台,记者观摩纳税人自开票业务,酒店前台人员登录新版增值税发票系统,点击发票填开、选择发票种类、核对发票号码、确认进入填开界面,填写发票内容,放入发票再点击打印按钮,几分钟就顺利开出了自己的发票。
对于如何应对营改增全面扩围为酒店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酒店总经理王强说:“我们已做好充分准备,在规范经营活动特别是财务核算上及时调整,迅速适应新税制转换,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据了解,为确保5月1日能够顺利为纳税人代开发票,海南省各市县国、地税局干部加班加点、昼夜奋战,提前做好代开税控设备、票据打印机和税控开票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确保为纳税人顺利代开发票。海口、三亚等市县国、地税局还提前接受了部分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代开发票的预约。同时,各市县局做好了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发行、安装,确保纳税人能在5月1日零点后自行开具发票。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税率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税率为6%。随着上述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目前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将全部改征增值税,实现增值税对第一二三产业的全覆盖,打通税收抵扣链条,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升级。同时,通过税率设置和优惠过渡政策等安排,确保纳入试点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将有效降低纳税人负担、推动创新创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旅游岛建设。
据海南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主要负责人介绍,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海南省国税部门共接受地税部门移交户205,899户,剔除非正常户后,正常户为113,373户。累计完成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推行25,846户(含共管户),其中小规模纳税人19,033户,一般纳税人6,813户。试点纳税人的发票票种票量核定工作已全部完成,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进度为100%,普通发票领用进度为100%。各市县局累计开展试点纳税人培训113,373户,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操作培训25,846户。全省地税局受托代征税款和代开发票工作顺利开展,税控设备发行安装到位,并已成功进行了模拟开票。
海南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后,将密切关注营改增各相关系统上线后的运行状况,做好营改增新旧税制转换后首期纳税申报工作。同时,将精心做好试点过程中的应急处理、监测分析和风险防范工作,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确保海南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