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全面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31.05.2016  23:39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沅江市卫生监督所会同市疾控中心,于4月22日至5月26日开展了对全市各乡镇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各学校、托幼机构自备水、管道直饮水的监督监测工作。

此次监督监测工作的重点包括:供水单位是否办理了卫生许可证,管水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上岗,是否建立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生活饮用水水质的消毒以及记录情况,是否索取了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水质检测是否合格以及取水处周围环境情况等。本次检查乡镇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39家,学校(托幼机构)自备水、直饮水单位42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并对违法事实严重的单位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通过此次的监督监测,提高了各单位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用安全放心水起到了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