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3月31日,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崇斌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直预算部门财务负责人、市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分管领导和机构负责人、厅处室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联络员参加会议。
刘崇斌指出,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和试点工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逐步扩大。省级专项资金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面覆盖,市县绩效目标管理覆盖范围逐步扩大。二是绩效运行监控试点初有成效。省级开展重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监控管理,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拨付进度以及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控, 14个市级和93个县级财政部门开展了绩效运行监控。三是绩效评价不断扩面提质。绩效评价资金范围快速扩大,形式逐渐多样化,评价质量有效提升。四是结果应用机制初步建立。构建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评价结果报告、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和评价结果公开四种机制。目前,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报告机制在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已经建立。五是管理基础得到有效夯实。开展了《构建“六位一体”财政运行管理新机制》重点课题研究,预算绩效管理与政府绩效评估结合更加紧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更加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构队伍更加健全。
刘崇斌要求,下阶段,要认真按照我省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全面推进我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绩效目标管理全面实施。在编制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时,所有省直部门都要申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所有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部门和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上的全覆盖。二是要绩效评价全面覆盖。2015年,省级部门绩效自评实现两个“全部”,即所有省级预算部门全部开展绩效自评,资金范围覆盖2014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全部财政性资金。市、县财政部门要扩大绩效评价范围。所有市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全覆盖,突出重点评价、逐步开展政策性评估试点。三是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全面深化。一是健全反馈整改机制。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要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被评价部门、单位,并督促整改。二是健全结果报告和公开机制。按照“谁评价,谁报告,谁公开”的原则,各预算部门将绩效自评报告上报同级政府,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重点绩效评价情况和各预算部门的绩效评价报告综合汇总后上报同级政府和人大。三是健全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机制。财政部门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对专项资金进行动态调整。四是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设立专项,取消政策到期、政策调整、绩效不高等已无必要实施的专项,归并重复交叉的专项。
[稿源:绩效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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