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组织全省经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19.08.2015  16:34
  红网长沙8月19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怡斌)近日,湖南省经信委组织全省经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省经信委法规处、能源运行处、无线电管理处、省墙改办、省散办负责同志及全省14个市州经信委法规科负责人、40个重点县(市)经信局及28家全省经信系统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和创建单位法规工作负责人参加培训。
  
  在为期三天的培训中,省政府法制办有关专家就“《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及其对行政机关的影响”“行政处罚事务及案卷评查”进行了专题讲座;来自省内电力、无线电、散墙办执法领域的资深专家就行政执法工作实务进行了具体讲解;省经信委无线电管理处(省无委办)主要负责人还就新近出台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进行了重点讲解学习。
  
  研讨中,来自基层行政执法一线的同志积极发言、踊跃提问,与授课专家互动交流、深入探讨。通过培训,来自基层的同志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认识,加深了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的理解,明确了行政执法有关程序,解答了行政执法实践中部分难点问题。
  
  省经信委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熊琛指出,各级经信部门作为执法主体,要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要把法律学习好。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依法行政的前提。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掌握各自分管领域和日常工作中常用的法律知识,认真学习和执行《湖南省公务员依法行政手册》。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抓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着力解决法治不彰问题。二是要把职责履行好。“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行政行为依法为”。要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抓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落实。三是要把法律实施好。要突出解决部分领域执法盲区的问题,保障法律法规严格实施,真正树立法律的权威。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要把执法能力建设好。完善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执法网络体系。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禁非公职人员执法,严禁非法定机构执法。要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创建“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活动,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