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贯彻落实全省民政法治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06.05.2015  16:38

  4月30日,省民政厅召开全省民政法治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市民政局全体班子成员、各(处)科室主要负责人在局机关三楼视频会议室参加了会议。

  在会上,段林毅厅长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主动适应法治湖南建设新要求,加快全省民政法治进程。一是民政立法进程加快。围绕民政事业转型发展,吸纳实践成果,大胆先行先试,推动了《湖南省募捐条例》等4件在全国同领域第一部规范性地方法规的颁布实施。先后争取省人大颁布实施4件地方法规,修订出台2件地方法规,有32项民政业务纳入《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全省已初步形成以7件地方性法规、8件政府规章、98项规范性文件构成的政策法规体系,立法经验得到民政部的充分肯定。二是民政法规得到实施。全省民政系统坚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深入落实已出台的民政法律法规,加大民政政策法规执法检查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民政普法用法力度,维护了广大民政对象合法权益。三是民政执法力度加大。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推进依法行政。省政府公布民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民政部门38项权力和24大项职责。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3项行政许可和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制定出台了《湖南省民政厅行政执法依据》、《湖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推进科学执法。建立了民政决策风险评估、公众听证、合法性审查等制度,民政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当前,全省民政法治建设还存在民政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对民政法治建设重视不够、民政执法资源整合不够等问题,严重制约全省民政法治建设发展步伐,必须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段林毅厅长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加强民政法治建设的思想认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各级民政部门要紧紧依靠法治思维推进民政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民政法治建设是促进民政依法行政的客观需要,民政部门要主动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严守权力边界,切实依法履职、依法用权,保障广大民政对象的切身利益。 段林毅厅长强调,全省民政法治建设任务很重,要求高,省厅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省级层面进行了顶层设计,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重点抓好6项任务的落实。一是围绕立法缺项,加快民政领域法治进程。二是加强政策创制,促进民政领域深化改革。三是坚持科学决策,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效能。四是依法正确履职,提高民政依法行政水平。五是主动接受监督,推进民政法规有效实施。全省各级民政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大民政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对基础法律法规要学“”,民政专业法律法规要学“”,党规党纪要学“”。要加强普法宣传,科学编制“七五”普法宣传规划,大力发展培育民政法治文化,不断拓宽民政法治宣传渠道和平台,不断提升民政法律法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认知度,在全省形成敬畏法律、崇尚法治、遵守法规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