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13.03.2015  17:52

 

3月13日上午,湖南省工商局召开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和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省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金冬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云彩主持会议,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平作工作报告。省局全体局领导成员及省局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县(市、区)工商局(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内设科(股)室主要负责人、工商所长及纪检监察干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王平在工作报告中指出,2014年,全省各级工商机关两手抓、两手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抓改革、促发展、强监管,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纪委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紧密结合湖南工商系统实际,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工商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一是强化担当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转变作风;三是强化教育监督,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四是严格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行为。2014年共受理信访举报279件,立案37起,了结处理10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4人。

王平指出, 2015年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国家工商总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严明党的纪律,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坚决惩治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不断推进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工作任务,(一)坚决维护、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二)保持查办违法违纪案件高压态势;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突出纪律审查工作的重点,重点查处七类案件:一是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二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案件。三是贪污贿赂、买官卖官、腐化堕落的案件。四是行政许可、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损坏人民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五是违规收费、乱摊派、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六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七是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通过查处案件,增强震慑和警示。及时警醒预防腐败。(三)锲而不舍纠正“四风”。突出重点整治“四风”。要聚焦“四风”问题,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的顶风违纪行为。继续抓重要节点,看住重要节假日;继续抓重点问题,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问题;继续抓好公务接待、办公用房、会议培训、因公出国(境)、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等方面制度的落实;大力整治变相违规收费、乱摊派、收红包、收购物卡、吃拿卡要等问题;继续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开支的有关规定,监督“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节约开支,降低行政成本。探索解决“为官不为”问题。深入推进工商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整治。创新方式整治“四风”。完善机制整治“四风”。(四)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要放权限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要加强监督检查。

 

省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金冬讲话

 

王平强调,要完善保障措施:(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省局将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办法,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实施细则,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一是明晰责任内容。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三是严格责任追究。(二)着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全省工商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的要求,更加重视自身建设,推动“三转”,推进方式方法创新,把更多力量投入主业,更好地担当起监督责任。不断加强学习培训,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

 

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云彩主持会议

 

李金冬在讲话中首先充分肯定了全系统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他指出,刚刚过去的2014年,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严守党的纪律摆在首位,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纪律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干部作风持续改进。三是反腐倡廉力度加大。四是监督机制不断健全。五是“两个责任”有效落实。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作工作报告

 

关于全系统当前和今后的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李金冬强调:一要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全力推进全省工商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全省工商系统要按照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要求,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的落实。要完善责任体系,要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

二要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努力建设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为政清廉的干部队伍。全省工商系统要坚守纪律底线,践行党的规矩,确保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要强化规矩意识。要严明党的纪律。要确保政令畅通。

三要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全省系统要驰而不息纠“四风”,持之以恒正风纪,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要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要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系统总结提升好的经验和作法,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要严厉查处违纪行为。要继续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为重点,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铺张”、“食堂里的奢华”以及在职干部在企业兼职、参赌涉赌、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要结合部门实际,继续把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做为作风建设的重点,大力整治庸懒散的部门病、机关病,促进全系统勤勉履责、清廉尽职。要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要始终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科学管用、简便易行、少而精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绵绵用力,加强作风建设建章立制工作,强化制度执行落实的保障机制,用制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构建长效机制,让好的作风落地生根、历久弥新,让好的机制长期管用、久久为功。

四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工商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纪律保障。要适应体制调整的新形势加大反腐倡廉力度;要适应商事制度改革的新要求改进反腐倡廉工作;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新要求提升反腐倡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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