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出台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20.04.2016  10:54

   原标题:重大利好!湘潭非公经济迎来强劲助力

 

  □ 从融资、人才、税惠等方面给予非公经济优惠政策

  湘潭在线4月20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王超 通讯员 袁乐夫)“这份文件将给予我们莫大的希望和力量。”4月19日,湘潭华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蔡军,召集部分骨干员工研究一份文件。

  给予“蔡军”们希望和力量的,正是最近出台的《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融资保障

  要问现在的民营企业家“企业发展最怕什么?”他们一定会告诉你:“是资金不足!”而《意见》的首条,就从“融资”方面给出了明确的保障实施意见。

  《意见》提到,2016年,政府过桥专项资金将从过去的5000万元增加到1亿元,实行资金封闭运行管理,使用期限为3年;鼓励和引导各地企业和券商共同推动企业债券发行,推动债券项目采取“债贷融合”增信方式,鼓励商业银行进行债券和贷款统筹管理。

  另外,备受企业界人士关注的企业杠杆水平问题,《意见》也亮明了态度。

  “引导金融机构通过与风险投资或产业基金联手,以‘股权+债权’模式,为初创期和成长期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培育、扶持优良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吸收社会资本、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发起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已上市企业进行再融资,倡导以利润充实资本金。鼓励企业债务重组,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试点,支持以‘债转股’方式改善资产负债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筹集兼并重组资金。”

  财力引导

  经济发展不外乎四要素:土地、劳动力、资金和技术。而财力,毋庸置疑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

  《意见》为此明确表示,将提高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中涉企项目的财政贴息比例。具体为: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中涉企项目的财政贴息比例不低于50%,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安排不低于15%的资金用于农业口涉企项目贷款财政贴息,安排15%左右的资金用于外经贸口的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财政贴息,逐步采取财政贴息和后补助等方式,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共同支持企业发展。

  与此同时,建立银政担共同参与的风险补偿机制,设立市级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缓释基金2000万元,对参与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融资试点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的中小微企业贷款(代偿、赔偿)发生损失的,按其年度贷款(代偿)损失额5%-10%的比例,由市级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缓释基金予以补偿,单笔业务补偿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一机构的年度补偿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非公企业积极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高信息化水平。对企业实施的“互联网+”项目,加大市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对新增规模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集中不低于70%的科技专项资金,支持非公制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构建智造谷“443”产业体系,市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对推进智能制造的非公有制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人才引进

  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意见》除对加大就业岗位补贴做出安排部署外,还鼓励企业大胆迈开步子“走出去”,从外面“引得活水来”。

  比如,《意见》中提到:“ 对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办厂兴业的给予支持;搭建国际人才交流平台,简化企业人员出国(境)手续,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便捷服务。”

  自身壮大

  在充分完善外部条件的同时,《意见》还鼓励企业努力打造质量品牌,占据标准高地,掌握标准话语权。

  《意见》规定:从2016年起,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的企业奖励30万元、省长质量奖的企业奖励20万元、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新获得湖南名牌的企业奖励5万元;对新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地方标准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企业奖励20万元。

  减绑松负

  “企业运行成本高,负担重。”采访中,多位企业界人士向记者抱怨,称“企业生产成本难控”。

  关于他们的这部分烦恼,《意见》也给出了旗帜鲜明的态度,将认真贯彻落实国、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用和项目建设报建费,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变相提高利率、加重企业负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