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研究制定全国首个《公民环境保护行为准则》
5月6日,湖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联合湖南绿色发展研究院、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等13家单位共同发起制定《湖南省公民环境保护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并向全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据悉,湖南省是全国首个制定《公民环境保护行为准则》的省份。
公众参与写入新法,环境保护需全民参与
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环保法》已首次将公众参与写入其中。制定在环境保护中表达全社会基本的环境道德价值观和公众认可并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实现公众的广泛参与、预防和解决环境问题、保护环境的有效措施。
湖南省环保厅法宣处处长陈战军介绍,举行此次活动不仅是改变当前环境形势的需要,也是贯彻新《环保法》的需要,更是整个湖南省环境保护现实的需要。“我们每个人既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从某种层面上来讲又是环境污染的制造者,如果我们不注意自己的行为,我们就很有可能在制造污染。推动公众参与是推动环境问题解决的根源。”
“湖南省环境管理人员加起来不到1万人,其中一线的执法人员不到3000人,3000人管21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有限的环保力量显然无法及时发现、查处、纠正所有污染行为。”陈战军表示,这就需要公众成为环境保护的“千里眼”、“顺风耳”,让环境污染无处藏身,消灭在全民监督之下。
湖南制定首个公民环保行为准则,如何落实成关键
“我省是全国首个制定公民环境保护行为准则的省份。”省环保宣教中心主任张东风说,目前,《准则》仍在征求意见阶段,争取在今年“6·5”世界环境日正式公布。
湖南绿色发展研究院办公室主任孙凤英表示,《准则》不仅要通俗易懂、简单可行,还要考虑一旦发布如何落实的问题。可通过进社区、机关、学校、家庭等多种渠道,让《准则》家喻户晓;同时,针对每一条行为准则,多开展活动,让公众实实在在参与其中。
张东风介绍,社会大众可对拟定稿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也可自行拟定认为可以反映社会主义环境道德价值观和保护环境行为规范的行为准则,在5月30日前反馈至湖南省环保厅的官方微博、湖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的官方微信。
“好的建议一旦采纳,将予以现金奖励。”张东风表示。
据悉,后续还将通过一系列宣传、道德模范评选等活动推进《准则》的落实,并通过有奖举报、违法惩处等方式保持公众参与环保事业的热情,将公众参与环保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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