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农业部表彰的全国农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上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10.08.2016  05:37
各市州农机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农业部表彰的全国农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上报工作的通知》(湘农办人〔2016〕14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推荐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认真组织推荐。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市州农机局负责本系统的推荐工作,每个市州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于8月15日之前将推荐名单和推荐材料报省局人事处。
  2、省局负责全省农机系统的推荐工作,对各市州农机系统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评议,向省农委推荐农机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推荐对象要向基层一线倾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应优先考虑基层农机站所和基层农机工作人员。
  4、严格按照省农委规定的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对于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人选的市州,经查实后,取消该市州的推荐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人:王厉文;电话:0731-85551210;传真:0731-85551210;材料寄送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66号省农机局人事处(41001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关于做好农业部表彰的全国农业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推荐上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 有关表格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