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全国人大代表丢资格湖南有2人 原因曝光

28.12.2016  19:39

  原标题: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由天津市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原市长黄兴国,因涉嫌严重违纪,2016年12月15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罢免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由辽宁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峰,因对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中发生的严重拉票贿选问题失职失责,2016年11月11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罢免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由湖南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湖南建鸿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平建,因涉嫌行贿犯罪,2016年12月2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罢免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由湖南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原书记、原董事长周建雄,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2016年12月2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罢免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黄兴国、李峰、刘平建、周建雄的代表资格终止。

  由辽宁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辽宁省铁岭市委原书记吴野松,因涉嫌严重违纪,本人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6年11月11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由江苏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徐长江,民盟中央常委、中国矿业大学副校长缪协兴,均因个人原因,本人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6年12月2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徐长江、缪协兴辞职。由河南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河南省政协机关党组原副书记孙立坤、中共河南省三门峡市委原书记赵海燕,均因涉嫌严重违纪,本人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6年11月18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孙立坤、赵海燕辞职。由四川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四川省内江市委原书记杨松柏,因违纪,本人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6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由解放军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天津警备区参谋长王东,因涉嫌违法犯罪,本人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6年12月7日,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选举委员会决定接受其辞职。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吴野松、徐长江、缪协兴、孙立坤、赵海燕、杨松柏、王东的代表资格终止。

  由河北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九三学社邢台市委主委、河北省邢台市副市长史书娥,因病于2016年12月13日去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史书娥代表的去世表示哀悼。由解放军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南部战区陆军原副政治委员陈杰,于2016年8月5日因故死亡。史书娥、陈杰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以上代表资格变动事宜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予以公告。

  本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879人。

  以上报告,请审议。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