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助推企业改革发展

31.01.2019  15:46

  2018年,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从严治企。

  压实“两个责任”。集团党委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一起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6次,党委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21次。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全年工作要点和任务,将其细化为8大项37小项。与83个基层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印发《2018年度两个责任工作任务清单》,制定出台《公司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3次。出台《落实省国资委党委关于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实施方案》,根据省纪委“普谈普查”及督查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42条。

  深化党风廉政教育。举行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10次、举办“湖南高速公路大讲堂”5期。党委会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学习12次,学习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多个文件精神。“一把手”为全公司党员领导人员讲党课2次。推出“廉洁湘高”微信公众号56期,公开曝光、剖析12起发生在系统内的违纪违规案例,制作原创警示教育视频3期,教育全系统员工廉洁从业、遵规守纪。

  完善制度建设。修订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27份,先后出台目标管理考核“六个不准”、公车改革“五个严禁”、廉洁过节“八个严禁”、作风建设“六条纪律”,职工代表大会纪律等,强化刚性约束。归纳整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各项有关规定,编辑印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摘编》口袋书,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

  严格队伍监管。突出抓好企业领导人员这个“关键少数”,对所有基层单位班子成员开展廉政“画像”。组织对司属24个单位开展内审53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集团党委班子成员与本部各部门、司属各单位负责人开展履职廉政谈话31人次,任前廉政谈话17人次,提醒谈话13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进一步增强了领导人员的纪律意识。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70余人次,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机制。

  开展日常督查。监督二级单位党委民主生活会,对基层单位党建工作、办公用房和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方面进行“体检式”检查。对下属经营公司食堂及关联场所、劳动纪律进行突击检查,调阅食堂账目和凭证,督促按要求整改到位。组织纪检、审计、党务人员分成三个专项督查组,对司属62家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44份、说明函8份,通报问题、力促整改。开展扶贫工作专项督查2次。

 

  严肃查办案件。全年共收到信访件117件,其中,集团公司纪委收到信访件106件,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收到信访件11件。受理信访举报线索件数较2017年增长120.75%。查实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起、廉洁纪律6起、组织纪律1起、工作纪律9起、生活纪律6起、国家法律法规3起。抽调办案人员36人次,采取集中定点办案、交叉办案、联合办案等方式,坚持以案代训,培养办案骨干。

  严格责任追究。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苗头性、轻微违纪问题的处置力度,使咬耳扯袖和约谈提醒成为常态。全年共给予党纪处分31人次,政务处分3人次,组织处理14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37人次,占比75.27%;第二种形态36人次,占比19.78%;第三种形态8人次,占比4.39%;第四种形态1人次,占比0.55%。处分处理人次较2017年增长130.37%。同时,给予5个二级单位书面检查、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处理。下发通报9起,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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