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处置不合格党员89名 其中党内除名23名
17.04.2016 10:31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湖南日报4月16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王彬 马杰)“对决心整改的‘三不’党员亮‘绿灯’,对无心整改的亮‘黄灯’,对执纪不严的亮‘红灯’。”株洲市攸县纪委今天透露,今年以来,该县已对80个基层党组织完成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已对89名不合格党员给予不同形式处置,其中限期改正52名、自行退党14名、党内除名23名。
为了严肃党的纪律,整肃党内风气,纯洁党员队伍,攸县对基层党组织认定为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不起党员作用的不合格党员,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望,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并有改正决心和整改措施的,给予一年时间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期满,由党支部对其是否改正进行讨论,并作出相应决定,报上级党(工)委审批。对本人无改正愿望,不愿意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纪律约束的,或本人虽要求留在党内,但限期改正期内经多次教育无效的,及时作出劝其退党处理。对组织劝其退党,本人坚持不退的,或经教育帮助转化,本人不愿意再履行党员义务和接受党的纪律约束,坚持要求退党的,予以除名。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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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2016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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