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增至105元
日前,长沙市政府发布新修订的《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自2014年12月12日起施行。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增至105元,惠及近195万缴费人。
缴费档次精简,缴费补贴提高
参保缴费档次由30个精简到14个。根据原办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是100元至3000元共30个缴费档次(每100元上升一个档次)。新办法调整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4个档次。集体补助标准则由不超过参保人最高缴费档次的3倍,调整为不超过长沙市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根据原办法,长沙市政府对年缴纳1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年缴纳200-500元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增加5元;500元以上的档次与500元缴费档次实行同等政府补贴标准,即最高50元封顶。新规既兼顾不同群体的缴费能力,又鼓励多缴多得。政府补贴标准调整为:个人缴费100元政府补贴3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缴费补贴增加10元;个人缴费3000元的,政府补贴高达每人每年160元。政府补贴力度全省最高。
增加5元基础养老金,7月1日起补发
新规明确,长沙将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基础养老金标准在目前每人每月100元的基础上增加5元,达到每人每月105元,增加的5元基础养老金从2014年7月1日起补发。据悉,从2014年7月1日起,湖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至60元。长沙基础养老金标准一直保持全省最高。
同时,已纳入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的对象,由区县(市)政府代其缴纳全部不低于最低档次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新规还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制度。
据悉,长沙市早在2010年7月率先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将全市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60元。2011年,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在“十二五”期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年每人每月增加10元,到“十二五”末达到每人每月110元。截至2014年6月,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65.88万,其中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数为71.1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