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一男子5000元误转入他人账户 半个月还没取回来
15.01.2016 11:29
本文来源: 长沙新闻网
原标题:一时疏忽大意5000元误转入他人账户
湘潭在线1月15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唐岱)近日,家住雨湖区迎宾花园的陈金钢先生致电湘潭晚报反映,大半个月前他跨行转账5000元给工友,可工友迟迟没有收到这笔钱,查询详单之后他才发现,自己将这笔钱转入了别人的账户,“不知道这5000元该怎么追回来,希望你们能帮帮我!”
陈金钢介绍,12月中旬,单位结算了一个月的工资,一位相熟的工友人在外地,便委托他代领了5000元工资,再转账到工友的邮政储蓄银行账户。
12月20日,陈金钢在自家附近的建设银行白石分行,通过ATM机将代领的5000元钱转给了工友;不料,一晃十几天过去,工友却打来电话称自己并没有收到这笔款项。
陈金钢开通了银行短信提醒服务,每汇入或者汇出一笔钱,他都会收到相应的短信。于是,他翻出信息,向工友证明自己已将5000元工资转了过去。可当两人仔细查看后却发现,由于疏忽大意,陈金钢在转账时将银行账号给输错了,“本来是要汇入尾数为176的账号,结果汇入到796的去了!”
随后,我们与陈金钢一起来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银行工作人员通过账户查询得知,对方是在湘乡开的户,目前,银行正在与对方户主沟通。可陈金钢仍十分担心:“如果对方就是不肯将这笔钱退给我怎么办?”
对此,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律师文永军表示,《民法通则》第92条有明确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市民在误将钱款打到别人账户时,可通过银行联系对方沟通协商,如收款人拒绝归还的话,打款人可以“不当得利”走法律程序进行起诉。
本文来源: 长沙新闻网
15.01.2016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