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身边“僵尸车”请举报 长沙交警将依法处理
昨日,湘湖市场铁路桥下一辆“趴”了两年多的小型货车被交警拖走。
南明苑附近的马路边,一台“趴”在路边的皮卡车车厢里堆满了废旧物品。 均为长沙晚报记者 贺文兵 摄
星辰在线8月28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贺文兵)“这些车在这里一停就是两三年,早就应该拖走了。”昨日,当交警将停放在芙蓉区湘湖街道东湖社区湘湖市场铁路桥下的一辆小型货车拖走时,社区居民唐君雄高兴地说。当天,东湖社区联合芙蓉区交警大队九中队对“趴”在社区公共场地的“僵尸车”展开清理行动,11台“僵尸车”被全部拖走。
记者调查
现场一 “僵尸车”成城市新型垃圾
“社区的公共场地共停放了11辆‘僵尸车’,有一辆白色轿车,车头周围铁皮已经脱落,车轮都瘪了。”东湖社区主任王红宇告诉记者,他每天上下班都会看到这辆白色轿车,而那辆“趴”在铁路桥下的小型货车则停了两年多,车厢成了市场里一些门店扔垃圾的地方,让社区环境大受影响。
记者看到,湘湖市场周边也停放着四辆“僵尸车”,车上满是灰尘和枯叶,有的车身整体状况还比较好,有的还挂有车牌,但车胎已经瘪下去了。一位经营业主说:“这些车停在这里已经两三年了,车主是谁都不知道。”
市场保安张先生告诉记者,这些“僵尸车”车内可能还残存着汽油,如果有人乱丢烟头可能会将车引燃酿成火灾,给市场带来不少安全隐患。“这些来历不明的‘僵尸车’不仅占用停车资源,也给环境卫生以及居民生活带来很大不便,成了城市新型垃圾。”
现场二 “僵尸车”变身广告车
尽管这些“僵尸车”无法行驶,但有一部分“僵尸车”却被人利用起来。湘湖市场铁路桥下几辆“僵尸车”的车身上贴满了花花绿绿的医疗、开锁、疏通上下水道等广告纸。而一辆货车“僵尸车”被人当做了小仓库,里面装满了木板等材料。
而记者在车站北路附近一小巷子里看到,一台“趴”在路边的小轿车的后挡风玻璃上贴上了“补胎”的广告。“上个月几个小孩子在车上玩火,差点酿成大祸。”旁边一个加油站的员工告诉记者。记者在现场看到,这台“僵尸”轿车前后门都没锁,因此,经常有小孩上车玩耍。
而在芙蓉区南明苑一个巷子里,一台“趴”在路边的皮卡车车厢里堆满了废旧物品,南明苑小区的居民告诉记者,这台“僵尸车”是马路边一个修理厂放的。“放在这里有3年多了,一直占着停车位,我们多次要求修理厂的老板将车处理掉,腾出停车位,但老板一直没动。”“‘僵尸车’已成了城市公害,对这一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应拿出整治措施。”王红宇呼吁。
社区:
车辆无人认领,将联系交警部门处理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僵尸车”出现有多方面的原因,有的车辆接近报废,车主将车一弃了之;还有的车主可能由于失踪、入狱等原因不能前来领车;有的是犯罪分子作案后遗弃的车辆。
“为了找到‘僵尸车’车主,东湖社区在一个月前在11辆‘僵尸车’身上贴了认领启事,也在各个小区和市场QQ群里发了通知,但没有人出来认领。”东湖社区工作人员罗宏告诉记者说,无奈之下,只好联系交警,将“趴”在社区公共场地上的“僵尸车”拖走。
对于如何处理“僵尸车”,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对无法联系到车主或经通知车主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自行移走的,交警部门一律强制拖移车辆,经公告3个月内不接受处理的,报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法报废销毁车辆。昨日,在东湖社区处理“僵尸车”的芙蓉区交警大队九中队副中队长杨林澍告诉记者,如果是停在小区内的“僵尸车”,交警部门没办法去处理,应由物业公司出面处理。
物业:
担心直接拖车引起车主误会
“我们已经对多个小区内的‘僵尸车’全面摸底,能找到车主的在前段时间都打电话通知过。”负责湘湖片区多个小区的湘湖街道物业公司负责人彭健说,不过有些车让他们无从查起,“有车牌的,不是假牌就是套牌,没车牌的也有很多,根本找不到车主。”小区内“僵尸车”的处置,让物业公司很无奈。“我们对小区里的‘僵尸车’都贴了告示牌,让车主拖走,但没效果。”
雨花区新星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说,作为服务单位,物业没有执法权,他们担心直接将“僵尸车”拖走,会引起车主的误会。同样的问题也让彭健烦恼不已。“‘僵尸车’损坏非常严重,不能直接开,找拖车公司需要一笔不小的开支,如果在拖运过程中造成二次损害,赔偿界定问题也是说不清的事。再说,我们今天拖了,明天要是有人来找上门来说是他们的私有财产,可能涉及法律问题。”彭健说。
交警:
发现公共路段的“僵尸车”,可拨打122举报
昨日,记者就“僵尸车”问题,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有市民建议,对这些“僵尸车”可用先张贴告示方法通知车主,如果超过整改期限的车辆,无论车主是否现身,都统一拖至指定场所停放或拆解。“相关职能部门应努力查找车主信息,并向法院起诉,对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的‘僵尸车’车主追究责任,这样才能有效遏制随意遗弃车辆的现象。”家住岳麓区咸嘉新村的市民傅长庚说。
“如果是‘趴’在公共路段的‘僵尸车’,可拨打122或向长沙交警官方微博举报。”芙蓉区交警大队九中队指导员屈省说,“僵尸车”长期占用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和公共停车场,造成公共停车资源浪费。对无法联系到车主或经通知车主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自行移走的,交警部门一律强制拖移车辆,经公告3个月内不接受处理的,报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法报废销毁车辆。
交警部门表示,市民发现有占道停放的“僵尸车”并举报后,交警部门会及时对确认的“僵尸车”进行清理。由于管辖范围的原因,对于小区、单位院内、社会停车场等道路以外区域停放的“僵尸车”,市民可以向城管部门或街道、社区反映,交警部门也会积极配合街道社区的清理工作,提供车辆信息查询、联系拖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