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要求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07.01.2016  16:16

春节临近,全国即将进入烟花爆竹消费旺季。为保障空气质量、维护群众身体健康,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出《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函》,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一是制定科学、有效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责任,通过严管销售渠道、严控燃放区域、严格监管手段等措施,结合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促进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实现。

二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明确烟花爆竹禁限放时间,划定禁限放区域和场所并明确标识,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格和品种,加大环保烟花销售比重,并予以公布;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数量,明确限定的销售时间和网点。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联合执法,对违规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要坚决查处,并予以公布。在不利气象条件期间,要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有效减少违规行为,减轻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

四是提前做好节假日期间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的分析和预测工作,特别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如遇不利气象条件,应严格按照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确保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

五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加大烟花爆竹禁限放各项规定的宣传力度,倡导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积极引导群众理性燃放烟花爆竹,提倡购买和燃放安全环保型烟花爆竹,形成全民互相监督,自觉遵守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