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和暑假活动安排的通知

30.06.2015  13:23

                                                                      长教通〔2015〕79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

根据2014学年度校历安排,本学期2015年7月8日前结束期末考试,2015年7月12日起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统一放暑假。为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妥善安排师生的暑假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筹安排期末工作

1.做好期末后段工作安排。各校应在近期召开专题行政会议,对期末的复习、考试和假期活动等工作进行认真研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学期后阶段和暑假工作安排,同时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2.加强期末的常规管理。一是要严格控制考试前学生的作业量。正确指导学生进行复习,特别关注和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二是要防止教师出现松懈情绪,加强学期末教师备课、听课、作业批改等常规工作的检查,确保教学工作井然有序。三是考试结束后,认真组织好教育教学质量分析会,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下阶段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3.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资料上传工作。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学生放假后半个月内将反映综合素质的各种资料和信息输入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我局基础教育处将于下学期开学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向全市通报,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常态化。同时高中学校要做好各学科学分认定工作。任何学校、部门、班级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分数、名次。我们将通过基础教育管理平台检查学校录入学生信息的情况。

4.合理统筹各学科作业布置。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暑假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暑假作业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初、高中暑假作业分别控制在每天1.5小时和2小时之内。所有年级作业总量控制在假期的三分之二天数内,要让学生在假期得到充分休息。可适当布置一些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造能力的作业,如自办小报、科技小发明、小论文、小制作、电子作品等。

二、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1.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暑假期间,天气炎热,预防溺水、道路交通和自然灾害等安全事故的工作十分重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针对各地不同特点,认真研究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到学生放假,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不放假”。

2.认真抓好暑期安全教育工作。暑假前,各学校要利用班会、队会、休学典礼等途径,进行一次安全再教育,重点加强防溺水、游泳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进一步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召开一次家长会或进行一次家访,告知家长学生在暑假期间应遵守的注意事项,敦促家长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主动加强与社区联系,共同做好假期学生安全工作

4.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按照《长沙市校园安全督查手册》的规定,各单位在放假前要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要求及时限,力争利用假期整改到位。

5.切实加强假期校园值班护校工作。各校要将暑期值班安排表于学期结束前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落实好信息报告制度,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领导干部要及时介入、靠前指挥、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有建设任务和其他维修改造工程的学校,要安排专人加强在建工程周边的巡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责任。

三、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1.暑假期间严禁学校违规补课。各校要认真落实《关于停止普通高中学校组织三年级学生节假日成建制补课的通知》(湘教通〔2010〕465号)和《长沙市关于严禁普通中小学暑假成建制补课等有关规定的通知》(长教通〔2014〕114号)等规定,统一安排放假时间,不得随意增减假期;合理安排假期作业,严格控制作业量;严禁学校组织成建制补课、有偿补课或出租、出借场地给民办培训机构办班补课;严禁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家养;严禁公办学校教师替民办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诱导、强制学生到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学校确实因为高考、学考、中考等考试耽误的课时需要补足的,必须书面报告基础教育处,经同意后方可按实补足,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严禁学校违规招生和乱收费。各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4〕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等规定,严禁学校在外地违规招生;严禁学校以建校费、教育基金会等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类捐资助学费、赞助费和择校费;高中招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今年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严禁学校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扩大择校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线,严禁学校通过提前发放录取通知和收取预录金方式招揽优秀生源。

四、合理安排暑期活动

1.践行“行动德育”,将德育延伸到学生的生活实践中。一是暑假期间,学校要打开校门,充分利用校内体育场馆、阅览室、图书馆、功能室等,鼓励学生进行体育锻炼、读书、参与图书管理等实践活动。二是我局与省少儿图书馆、湖南大剧院、省地质博物馆、省群众艺术非遗物质文化展厅、国货陈列馆等单位联手,开展丰富多彩的免费体验活动,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学习、体验的实践岗位(各单位岗位及时间安排等见附件)。三是鼓励学生走进农村,走进社区,走进企业,开展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社会调查和素质拓展等综合实践活动,了解社会,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四是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暑假期间,向全市小学生推荐观看抗战题材优秀动画影片《新地雷战神勇小子》,向全市中学生推荐观看抗战题材经典战争影片《刘老庄八十二壮士》,我市将在下学期开展“庆祝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主题观影征文活动。五是组织发动学生参观“倡导低碳生活,维护生态平衡”主题科普展览。市科协、市教育局、市关工委将在长沙市科技馆(人民中路308号)举办以低碳生活为主题的科普展览。展出时间为8月4日—8月31日,开馆时间为每天9:00—11:30,下午03:00—05:00(周一闭馆维护)。如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参观,需提前两天预约,联系人:朱世超  82257205。六是按照长团联发〔2015〕12号文件要求,做好暑期社会实践和志愿公益活动;开展“礼敬抗战老英雄  争做美德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开学后,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的志愿者经历”主题,集中开展团队日主题活动。

2.坚持体育锻炼。各学校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体育艺术“2+1”的要求,坚持“健康第一”的理念,做到学校放假,体育锻炼不放假,制定符合本校学生的锻炼计划,并作为暑假体育作业布置给学生。另外,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15年7月13日-8月21日,为中小学生免费开放39家游泳场所。各学校要指导学生登陆“长沙体育信息平台”(星城新动力)专用网页或关注“星城新动力”微信公众号做好会员注册,并进行网络预约,凭号入场(不会游泳的和1.3米以下学生必须有成年人陪护)。同时,要做好安全教育,如教育不到位,将追究学校和教师的责任。

3.严格做好军训工作。高级中学要按照《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的规定做好军训工作,保证军训内容和课时的落实。初中学校原则上不组织学生军训,如有必要组织军训,必须根据实际,充分考虑学生的身体承受能力,科学合理地安排军训时间和军训内容。军训期间,各学校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气温在35度以上的时段,不得安排室外训练。省教育厅正在制订《高级中学军训组织规范》,我们将及时下发。

4.开展“网上传递胜利花”活动。长沙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搜索“长沙教育”或csjy_wx)、《长沙晚报》官方微信(公众号搜索“长沙晚报”或cswbweixin)联合发起“百万中小学生网上传递胜利花”的活动倡议。中小学生可以自制、自拍一张佩戴胜利花的照片,同时手持一张A4大小的纸,写上一句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感言,拍照发微信朋友圈,并@一名同学,请TA继续以同样方式传递下去。同时,照片可上传至市教育局官方微信或长沙晚报官方微信,并配上200字以内的感言或寄语,参与微信优秀作品展示和评奖。 

5.做好禁毒教育工作。暑假期间,我们将与市禁毒办在初、高中学校开展禁毒教育系列活动,具体要求另行发文。

五、精心做好暑期培训和开学准备工作

1.市教育局将利用暑假组织“2015年义务教育‘新课标、新课程、新课堂’教师暑期培训”,各区、县(市)教育局及市直学校按照分配名额组织教师参加(通知另行下发)。职业学校教师要利用暑假到企业实习,确保每年共有2个月在企业实习的时间。

2.开学前要做好新生分班工作。小学分班一律按照随机取样均衡分班;初中在8月20日统一组织全市入学考试(全市初一新生统一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初中学校严格按照“之字路”平行分班,不得以其他任何依据进行分班。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编快、慢班,禁止违反规定擅自举办各种类型的实验班。

3.暑期或开学前期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学校要妥善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区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4.下学期2015年8月28日、29日报到,8月31日正式上课。开学后第二周,各区、县(市)教育局和省市直学校、子弟学校、民办学校、职业学校要将假期工作总结和新学期工作计划报我局相关处室。 

附件:长沙市小小“馆”理员2015年度暑期实践岗位一览表

长沙市教育局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