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力调解化纠纷 助力重点工程建设

18.12.2015  18:37
   湖南法院网讯   (周建明) 近日,东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拆迁纠纷,仅十余天就促使三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啃掉了这根“硬骨头”,保障了该县重点项目建设的正常施工,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东安县沿江西路建设工程是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网、缓解县城交通拥堵现象的重点工程项目。因工程建设需要跨湘桂铁路,2015年6月4日,原告东安县征地拆迁事务所与被告南宁铁路局房产管理所达成拆迁补偿协议,被告于6月15日前将被告所有的编号为东工区#345平房、东工区449#的旱厕及围墙等附属设施腾空,由被告自行安置现住房内人员(本案三位第三人),以便原告进行拆迁施工。被告因本案三位第三人(均系南宁铁路局退休职工遗孀)拒绝搬迁腾房,未能履行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事后,原、被告工作人员多次找第三人及其亲属做腾房工作,均无果,导致沿江西路建设工程项目停工近半年。原告提升诉讼,请求东安县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该院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办法,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调解结案是化解此纠纷的最佳方式。因此,该院立即派工作人员到南宁铁路局以及拆迁房屋原住户处做工作,历经3次调解,于11月3日促使三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化解了纠纷,保障了东安县沿江西路建设工程的正常施工。 来源:东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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