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排污权交易顺利启动
10.11.2015 13:02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2015年11月9日,在保靖县环保局顺利召开排污权初始分配会议,涉及20家企业参加了会议。排污权初始分配量以环评控制量、2010年污普数据、“十一五”总量控制目标、达标排放量为分配依据,共计分配化学需氧量71.326吨、氨氮5.42吨、二氧化硫1037.292吨、氮氧化物98.9吨。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标准为化学需氧量230元/吨.年、氨氮260元/吨.年、二氧化硫200元/吨.年、氮氧化物200元/吨.年。即我县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年收缴为化学需氧量16404元、氨氮1409元、二氧化硫207458元、氮氧化物17980元,共计243251元。
2010年至2012年我县减排企业为26家,储备化学需氧量382.977吨、氨氮48.78吨、二氧化硫1443.519吨、氮氧化物1.233吨。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政府指导价格标准为化学需氧量2万元/吨、氨氮4万元/吨、二氧化硫1.5万元/吨、氮氧化物2.5万元/吨。即我县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可交易费为化学需氧量765.95万元、氨氮195.12万元、二氧化硫2165.28万元、氮氧化物3.08元,共计3129.43万元。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10.11.2015 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