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渔业资源,禁止电打鱼

11.04.2016  11:33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4月11日讯(记者 罗展 通讯员 缪威曲直)今年4 月1 日起, 湘江长沙段实施常年禁渔。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三分局对捞刀河、白沙河等重点水域区域加大检查力度,并对城区的渔具店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

  在星沙汽配城14 栋某销售汽车电瓶的门店里,执法人员发现该门店涉嫌销售电捕鱼设备。店主狡辩称,自己平时并不经营渔具,这次是帮朋友进货。执法人员当场对5 套电捕鱼设备进行证据登记保存,并要求店主前往该局进行调查处理。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

  “我们将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并将对店主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执法人员说,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的,均将被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捕鱼的现象还是存在,但流动性很大,只要执法人员一过去,人就马上散开了,有时候蹲点又扑个空。”县行政执法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将严厉打击电、毒、炸等非法捕捞作业,呼吁市民保护渔业资源,鼓励支持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减少捕捞强度。

[编辑:廖丹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