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检察:5天办结全市首例涉恶“保护伞”案
09.05.2018 22:33
本文来源: 人民检察院
5月7日,笔者从市检察院获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已批捕涉黑犯罪案件3件5人,批捕涉恶犯罪案件28件54人,审查起诉涉恶犯罪案件14件35人,法院已判决5件12人。纠正漏捕21人、漏诉34人。
今年1月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协同补证的规定》《关于着力构建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诉侦、诉辩、诉审关系的指导意见》等12项机制,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配合,以快捕快诉促快判,确保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临武县检察院受理的熊志新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受贿罪一案,系全市首例涉恶“保护伞”的重点案件。为确保案件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效果,市检察院分管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两次赴临武县检察院指导。该案于3月30日受理,4月4日即向临武县法院提起公诉,仅用5天便完成了对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4月28日,临武县法院已开庭审理此案。
同时,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证据核心意识,强化证据审查和运用,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狠,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市检察院对9起涉黑涉恶系列案件进行挂牌督办,要求基层检察院指派专人或办案组重点办理。据统计,全市两级检察院领导带头办案数占受案数的20%以上,居全省检察系统之首,主动承担起疑难、复杂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工作。市检察院分管院领导主动承办永兴县公安局侦结的陈莉明等3人故意伤害致死涉恶案件的审查起诉任务。安仁县检察院在办理何锋等11人涉恶犯罪案时,检察长调兵遣将,分管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率领办案团队对全案严审细查,及时将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
责编: 审核: 江世炎
本文来源: 人民检察院
09.05.2018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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