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沅陵县供销社联合社积极委托推进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试点工作
2014年9月16日,县社党委书记、主任李欧海同志带领县社党委理事会班子成员、相关股室负责人、官庄镇供销社主要负责人,为落实国发2009年40号、省政府2010年24号、市政府2011年9号文件、全国供销总社、省市供销社关于恢复重建基层供销社的政策精神,在马底驿乡政府会议室召开了马底驿乡供销社恢复重建联系工作会议。马底驿乡党委书记宋水芝、乡长王鸿鹏、人大主席肖洋参加了会议。会议就马底驿乡供销社恢复重建工作达成了统一共识,现就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原官庄供销社马底驿供销社于2011年改制结束,现留有马底驿供销社加油站,面积3500平方米,加油站办公楼200平方米,仓库一栋250平方米,职工住房空坪一块1000平方米。根据国发、省市政府和上级供销部门的政策要求,经县社党委研究决定将原官庄供销社马底驿供销社作为试点进行恢复与重建。马底驿供销社要加强供销业务工作,要加强与党委政府的工作衔接,要坚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具体的供销业务工作。马底驿供销社要做好前期挂牌的基础工作,巩固和盘活剩余资产,加大供销社创新工作力度。县社党委理事会切实加强官庄供销社马底驿供销社恢复与重建的试点工作,以点带面,逐步推广。马底驿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马底驿乡供销社恢复与重建的试点工作,表示一定会竭尽全力为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工作排忧解难,同时在乡镇规划时优先供地、突出问题化解、为基层供销社的巩固与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原官庄供销社马底驿供销社加油站帐务处理问题
1、覃文新同志原是官庄区供销社管理人员,一直是马底驿乡供销社加油站法人,为马底驿乡供销社的资产巩固和盘活作出了一定贡献。2012年8月县社党委决定重新聘用覃文新同志作为马底驿乡供销社原片区的负责人,具体处理相关事宜。
2、覃文新同志账务资金接转均应按县社2012年第2期会议纪要执行,在确保马底驿乡供销社恢复与重建的前提下,官庄镇供销社与覃文新同志妥善处理个案资金问题,共同维护基层供销社和干部职工的合法利益。
原官庄供销社马底驿供销社加油站原合作承建人严元洪委托张青同志处理所持加油站股权问题
1、马底驿供销社加油站原合作承建人严元洪在法定的合作期限内享受其合作股权权益,合作期满其股权权益自然终止,严元洪所签订凡涉及马底驿供销社加油站的任何协议均不具备法律效力。
2、张青同志是马底驿乡供销社加油站事实上的承包经营人,在供销社改制过程中,张青同志为马底驿乡供销社加油站的资产巩固作出了重大贡献,并为维护今后马底驿供销社发展提供了现实基础。
3、根据张青同志的贡献和建议,经县社党委理事会、县社机关股室,官庄镇供销社法人现场调查研究,形成一致意见:①张青同志必须按照原承包合同交清全部合同款;②张青同志继续承包马底驿乡供销社加油站三年,承包款每年不低于3.5万元。
4、马底驿乡供销社与张青同志关于马底驿乡供销社加油站三年合同期满后,按程序依法将马底驿乡供销社加油站成品油许可证无偿转让给张青同志,一切转让费用由张青同志负责,同时张青同志在迁离马底驿乡供销社加油站经营地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沅陵县供销社办公室
2014-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