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村民被判无期 曾向2100余名公众非法集资
5月16日,新化县金枫村,伍助前的豪宅早已人去楼空,部分墙砖也已脱落。图/记者吴和健
原标题:乡村“猪倌”吸金之路
曾经的明星养猪大户,在众多光环的背后却掩藏着多年非法集资的罪行。
2016年5月11日,娄底中院一审判处新化县金枫村村民伍助前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消息传来,众多深受其害却原抱希望的村民终于明白,伍助前这一次恐怕是“再也不可能翻身了”。
目击大山中的牌坊和荒废的“庄园”
“翻过山头,有一个牌坊,顺路就能找到。”2016年5月16日,在新化县西河镇、孟公镇和游家镇交界的大山中,问金枫村在哪里时,很多人表示不知道,但转而问伍助前家时,不管是饭店老板,还是摩的司机,都会这样指路。
16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进入金枫村时,见到了周边村民所称的牌坊。花岗岩基柱和半拱型的高大牌坊矗立在两条山路交叉的入口,上书“金星金枫欢迎您”。一块捐资修路的碑匾矗立在牌坊下方,细看是2008年两个村为感恩某人捐资修路的义举所立,但碑文中某人的名字已被铲除。
在牌坊下,原本两条颠簸的山路汇在一起后,变成了水泥路,一直向前,很容易就找到了位于金枫村五组的伍助前家——一个隐藏在大山中的一处“庄园”:占地近二三十亩的半山坡被平整成一大块园地,其中有泳池、拱桥和假山,一栋三层楼的红顶别墅依山而建,别墅后方建有成排车库,围墙大门外还建有门卫室。
“只在里面过了一个年。”五组村民告诉记者,这处“庄园”正是伍助前的新家,入伙时“摆了一百多桌。”村民说,伍助前原来住在坡下老屋,后来建了新房,再后来,又修建了这处“庄园”。
2014年,伍助前因涉嫌非法集资被捕入狱。这样,庄园从建成到荒废,也不过一年多时间。如今人去楼空,整个“庄园”杂草丛生,整栋别墅除了砖墙,从内到外如同被扒掉一层,窗框甚至家中内饰都有被人拆除的痕迹。
而在大门外的山坡下,成排的猪舍也只剩外墙和水泥砖块,窗户被拆除,屋顶也出现多处漏洞。
手段捐资修路建校将自己包装成“善人”
据相关资料介绍,今年58岁的伍助前,是新化县曾经最大的“猪倌”,当地有名的“爱心人士”,原金枫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从2001年起,他一步步把自己包装成“大善人”,不仅捐资修路,还建起了高位蓄水池和蓄水塔,使全村的人畜饮水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并先后捐资帮助特困户购买种子种苗及救助失学儿童;捐资修建学校和镇里的相关公益事业等。
但在这些光环背后,伍助前却一直在从事非法集资的活动。
当听说把钱放到伍助前那里利息会比较高后,几乎全村人都把钱放到了他手中。“说是买饲料借的,还给利息。”几位年长的村民称,他们或多或少都投了几万块钱,但至今连利息都没有收回。“现在都不想提,一提就想哭。”
伍助前的叔伯叔叔告诉记者,伍助前兄弟四人,他是老大,虽然初中没有毕业,但他脑子活络,最初在村里的大米加工厂做了两年事,后来去益阳打了几年工,1986年回到村里后开始养猪,从最初的100来头到后来上万头,二十几年来,伍助前一直从事生猪养殖,不仅发家致富,也得到了很多荣誉。
伍助前叔伯婶婶拿出一大摞借条说,正因为他们看到伍助前受到各种表彰,养殖规模不断扩大,他们也很放心将钱放到伍助前的养殖场。她一家四个儿女共凑了七十多万现金,包括孙子外孙的押岁钱,他们都一起交给了伍助前,但至今他们没有收回一分钱。
历史1988年就因非法集资被抓过一次
“说是买饲料借钱。”伍助前叔伯婶婶说,与她一样,村里几乎每家每户都这样把钱借给了伍助前,如今,借出去的钱只剩下了一张张借条。
“2分的利息。”伍助前叔伯婶婶透露,村里人伍助前只给2分的利息,而据她打听,伍助前在外面也借了不少钱,但给的利息都是3分到5分不等,这让他们很长时间都有埋怨。
同村的另一位村民也表示,这么多年来,看到伍助前一步步发家致富,加上平时为人随和,又当过两届村支部书记,大家其实都很相信他。
不过,伍助前出事后,该村民称伍助前很多年前其实就“被抓过一次”,但那时他们都觉得伍助前是在帮他们(赚利钱),为此村里还联合一起把伍助前保了出来,令他们没想到的是,伍助前之后以养猪为名吸纳大家的资金,其实就是非法集资,这让他们后悔不已。“翻不了身了。”该村民一语双关,说自己的家底都掏光了,而伍助前这一次估计是再也回不来了。
伍助前叔伯叔叔也证实,1988年伍助前只养了 100多头猪时,就因为非法集资被当地信用社告过,并被公安关过几天。“后来又放了出来。”伍助前叔伯叔叔说,那时伍助前其实也就刚起步,但后来回来后不仅安然无恙,并且养猪的规模越来越大,荣誉也越来越多,他们也就很放心地把钱都交给了伍助前。
数据
向2100余名社会公众非法集资
娄底中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伍助前、游水姣夫妇于1997年以3%左右的月息借款5万元养殖生猪。因养猪亏损,至1998年时伍助前已无力偿还借款本息,但其仍以2%左右的月息,陆续在新化县游家镇等地借款约40万元,用于生猪养殖开支及支付借款利息。
随着生猪养殖上的长期亏损和不断增加的利息负担,伍助前所欠债务越来越多。为了维持运转,伍助前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隐瞒亏损真相,以支付 1.5%~5%的月利率为诱饵,拆东墙补西墙,以生猪养殖等名义在新化县与冷水江市等地长期非法集资。其间,伍助前注册成立新化县旺达养殖场、新化县蚩尤商务酒店,并使用集资款项多次扩大养殖规模、修建别墅、购买“路虎”小车等,制造其经营正常、实力雄厚的假象,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至2014年4月,被告人伍助前单独或伙同被告人游水姣向2100余名社会公众共计非法集资29592.6168万元,实际诈骗17921.3449万元。(潇湘晨报 记者 吴和健 实习生 李楚君 左稀琛 娄底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