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规范住房转让手续费 存量住房每平米4元

10.12.2015  09:18

  (原标题: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每平米4元)

  买二手房该交多少手续费?湖南对此进行规范。12月9日,湖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转让手续费的通知”。

  根据通知,房产交易手续费更名为房屋转让手续费,并调整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由经批准设立的各房屋交易机构提供交易服务、办理交易手续时收取。

  房屋转让手续费如何收,通知按照住房和非住房分别给出标准。住房转让手续费按住房建筑面积收取。收费标准为:新建商品住宅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每平方米4 元,其中:首次交易的房改房每平方米1元。新建商品住宅的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承担;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交易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非住房转让手续费,则是按计税价格的一定比例计收。收费标准为:新建商品房为0.5%,由转让方承担;存量房为1%,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交易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非住房转让手续费每宗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

  取消住房、非住房的房产抵押(典当)手续费(不含他项权利登记费)及房屋租赁手续费。

  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湖南之前发布的有关房屋转让手续费管理规定,凡与该通知不符的,一律以该通知为准。《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建设厅关于规范房产交易手续费的通知》(湘价服〔2009〕34号)、《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服〔2011〕57号)文件同时废止。(潇湘晨报记者张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