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建办函〔2018〕40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房产(住房保障)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处),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8年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2018年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安函〔2018〕25号)和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的通知》(湘安〔2018〕9号)要求,定于2018年6月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为主线,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增强应急意识、提升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为目标,紧紧围绕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促进改革创新等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富有实效的主题活动,推动全省本行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厅“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宁艳芳任组长,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活动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厅办公室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具体指导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果及时报送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主要内容
(一)统筹推进两大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统筹推进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专项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加强监管执法、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开展层级考核等,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确保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本领域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提升本行业安全素质,特别是在建筑施工领域要突出抓好37号部令的宣传贯彻,针对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及专家论证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同时,要加强对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能力。
(三)抓好安全知识网络“微学习”活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托湖南安监微信公众号,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网络学习活动。
(四)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宣传活动。 在6月16日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期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积极组织本领域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演讲比赛、有奖竞猜、应急救援演练等各类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应知应会知识和技能,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要广泛发动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者、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要充分利用好报纸、杂志、电视等传统媒体,充分发挥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向社会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案例,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关注、支持和监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五)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集中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牢牢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幸福毁于尘埃》等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深刻剖析事故原因,汲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发生。要围绕本地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制作一批宣传展板、微电影、警示教育片、科普影视作品等安全文化精品,对相关从业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政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实战演练,及时总结评估,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行业应急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要组织开展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以及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本行业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 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要明确工作机构和具体负责人员,研究制定方案,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强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活动的开展有影响、有亮点、有特色、有实效。
(二)注重宣传造势。 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和公众号等多种媒体,集中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要督促相关单位(企业)采取张贴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海报挂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公益宣传,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三)及时报送信息。 要明确1名联络员,按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6月每周三下午五时前,将本单位一周内工作开展情况报厅对应处室,厅相关处室梳理汇总后于每周四下午三时前报厅办公室(电子版),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6月12日、7月2日前,分别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及活动实施情况汇总表报厅对应处室,7月3日前,厅相关处室将情况汇总后报厅办公室。其中,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与活动总结一并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梁钦,0731—88950284(传真),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8年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