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3):年休假制度落实差 职工可投诉举报

17.12.2014  20:40

  编者按:2014年最后半个月,是年休假最后的一趟末班车了。那么,在此提起国家法定年休假,你是醉了?还是痛了?请关注红网特别报道《2014年:年休假,年年难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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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2月17日讯(记者 刘容)2014年已接近尾声,今年的年休假你休了吗?湖南环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颜忠军支招,遇到企业不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又未依法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提起劳动仲裁。
  
  “我身边的朋友没休年假的占大多数。”颜忠军透露,整体而言,目前国内上班族的年休假质量不高,大部分用人单位并没有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职工带薪休年休假。
  
  “一般来说,私企和中小企业落实得较差。”颜忠军介绍,带薪休假制度落实得比较好的主要集中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而私企和中小企业落实情况相对较差。具体从行业角度而言,劳动密集型的生产行业及服务行业落实带薪休年假不理想。
  
  谈及不落实的原因,颜忠军分析认为,主要是用人单位存在认识误区,认为职工带薪休假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而职工没上班,企业还要支付薪酬比较“吃亏”。另一方面,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部分企业落实带薪休年假情况的监督、查处不力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带薪休假是国家法定假期,当单位不落实时,职工该怎么办?颜忠军介绍,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如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颜忠军表示,如果所在公司既不安排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提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