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资委关于监管企业开展“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的五年,是国资国企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的五年,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确保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确保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十三五”规划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编制好“十三五”规划意义重大而深远。为了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
编制“十三五”规划是一项抓当前、管长远的系统工程。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是企业管理的核心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宏观性、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事关企业的长远发展。要精心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坚持以规划为导向,用规划明确发展定位、方向和目标措施,确保企业正确的发展方向,提升企业的发展水平,规范企业的投资行为,凝聚企业人心、统一企业行动,促进发展质量效益提升。
一是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湘发〔2014〕7号)精神,按照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深刻把握时代背景,加强规划的战略性、指导性和操作性,集思广益,科学编制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二是做好“十三五”经济发展形势研究。重点研究国家“一带一路”新发展战略、湖南“一带一部”新战略定位,科学把握建设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及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全省未来发展的三大战略支撑,认真研究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新特点、新要求,分析企业发展的面临机遇与挑战。
三是创新规划编制的方式方法。要将规划编制理念、方法创新贯穿于“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国际视野、改革思维、问题导向、功能融合、公众参与和方法科学,进一步开阔视野、丰富头脑,力争把“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成高质量、高水平的规划。
二、编制“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重点内容
一是认真做好“十二五”规划的总结评估工作。回顾本企业“十二五”改革发展进程,总结本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重点包括: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重点项目实施情况、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情况及企业组织结构调整重组、资产资本证券化、非主业调整、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企业管理提升、风险控制等方面情况。
二是深入分析面临的主要问题。认真研究“十三五”期间企业面临的改革发展环境、条件、要求,深入分析新常态下本企业转型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和矛盾。
三是科学确定改革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在本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十三五”时期的指导思想、改革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
四是研究提出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要围绕本企业“十三五”时期改革发展的总目标,在优化调整结构做强做优主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内部建设、培育企业文化、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提出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
三、把握编制工作总体安排和重点任务
第一阶段,到2015年4月,要对企业自身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做到“上下结合、内外结合”形成企业发展规划的基本思路;第二阶段,到2015年6月,各企业要形成“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的基本框架,上报省国资委;第三阶段,到2015年10月形成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草案,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上报省国资委,省国资委组织审定批复。
四、做好三年滚动规划与五年规划的结合
各企业在做好“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的同时,要与编制2016-2018年发展规划结合进行。三年发展规划要逐年进行滚动调整,形成工作制度,即在规划实施的第一年后,对后两年规划内容和主要目标进行必要调整,并研究提出新的第三年规划目标,形成新的三年发展规划。企业三年滚动规划要与年度财务预算和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相衔接,国资委继续把规划的目标和实施,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纳入企业年度预算计划的企业年度投资计划要与三年滚动规划相结合,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应根据三年滚动规划来确定。同时,要根据编制完成的滚动规划抓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规划制定的各项指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年发展规划的滚动编制周期是:2016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2016-2018年发展规划并报省国资委备案,2018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2018-2020年发展规划并报省国资委,依次类推。
五、加强对“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监管企业和重要子公司要把规划编制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组建“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团队,落实责任部门,从组织领导、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上切实加以保证。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是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编制工作。各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基本框架以纸质两份和电子文档形式于2015年6月底前上报;规划草案以纸质(盖章)一式5份和电子文档形式于2015年10月底前上报;发展战略规划文本、编制说明程序文件及相关附件,以纸质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正式文件形式于2015年年底前上报。
二是严格履行审核程序。国资委对企业上报的规划,将采取专家评审和内部评审两种方式分别对监管企业发展规划进行专题评审。企业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正式上报国资委,经国资委批复后实施。
联系人:万磊 联系电话:82211582,13787105169
附件:1. 监管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大纲
2. 监管企业企业2016-2018年滚动发展规划编制提纲
3. 有关情况说明
湖南省国资委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