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拟出台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
22.04.2016 19:40
本文来源: 长沙新闻网
原标题: 常德拟出台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
尚一网讯(记者 李紫莹 通讯员 戴道轮 黄景新)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湖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精神,今年3月,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向40个成员单位发送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就如何贯彻落实省实施办法提出意见建议,并初步拟出《常德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讨论稿),预计年内可以正式出台。
按照该办法,企业失信信用信息分为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提示信息包括不及时验换证、不正常纳税、不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无主观故意拖欠工资、合同款等行为,警示信息包括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认定骗税或偷逃欠税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正被执行刑罚、对破产清算有个人责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恶意拖欠工资、合同款等行为。企业有一条以上警示信息或三条以上提示信息将被列入黑名单。作为日常监控检查重点对象,禁止评优评先,取消财政扶持,禁止参加政府采购,限量以至停止发放发票等。这些政策的出台和贯彻落实,将加大对失信企业的约束力度,有效促进社会诚信的发展。
相关链接——
2015年10月,湖南省政府以湘政办发[2015]88号文出台了《湖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对失信信用信息分类、失信黑名单的确定、失信惩戒联动、信用修复、制度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做了详细规定。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日常监督管理、行政审批、采购招标、评级评优、公共资源交易、安排有关财政资金等行政管理工作中,应按规定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并按信用记录核查、失信行为认定及实施失信惩戒三个步骤对失信企业实施惩戒。
本文来源: 长沙新闻网
22.04.2016 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