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企业办理投资项目备案可全程“零跑腿”
5月31日,从市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投资创业热情,简化企业办事流程,市发改委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工作的通知》,通过统一形式、统一流程、统一时限,解决全市各区县(市)和园区之间执行文件政策标准不一,申报材料名目繁多,时间过长,办件结果互不相同,甚至将备案变相为审批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工作,实现企业办理投资项目备案全程“零跑腿”。
发现《通知》主要从三方面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工作进行了规范和优化。一是规定原则上除跨区、县(市)的企业投资项目和上级相关部门有特殊需求的项目外,市本级投资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企业投资核准和备案项目,以实施地为属地办理的基本原则就近办理。
二是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施全过程告知承诺制办理。由项目单位通过长沙市“多规合一”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在线平台)进行全程网办(零跑腿),企业填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告知承诺信息表》,备案机关收到信息并确认后,再通过平台赋码发布带可识别二维码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告知承诺信息表》,供企业自行下载或打印,作为企业完成投资项目备案的证明材料。原则上备案事项在1个工作日之内办结。
三是提出有关办理要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理过程中,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违规变相审批,或者推诿延办等问题。备案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指定或推荐中介咨询机构,不得违规要求企业提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申报材料。
市发改委党委书记、主任夏文斌介绍,通过文件的实施,将全市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统一为“一张表格申报(证明)”、“一个网站办理”、“一天之内办结”,实现企业办事不出门,上午申报,下午即可自行下载、打印备案表格,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落实了各区县(市)、园区发改部门的属地责任,避免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方便企业办事不出园区。规范备案机关的行为,不得擅自强制企业提供法律法规以外的申报材料。
该通知从6月10日起正式实施。市发改委(市优化办)将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督促区县、园区落实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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