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11月网购成价格举报热点 供热行业举报增长
中新网12月19日电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今日公布12358价格监管平台11月分析报告。报告指出,12358价格监管平台11月受理量与上月相比略有上升,价格举报与价格投诉总占比首次突破30%。各大电商平台“双十一”购物节贯穿整个11月,网络购物行业价格举报量突破历史前高。进入冬季,供热行业价格举报量环比上升22%。停车收费行业价格举报量呈现下降趋势,价格监管工作效果逐渐显现。
报告显示,12358价格监管平台受理量依然处于高位。价格举报与价格投诉总占比首次突破30%。11月,12358监管平台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咨询、信访59022件,比上月上升1.15%,比去年同期增长0.80%。停车收费行业举报量呈现下降趋势,相比最高的8月下降近30%。上海首次位居平台受理量首位,其次为北京(5464件)、江苏(4936件)、广东(4737件)山东(4551件)、湖北(3484件)、浙江(2339件)、陕西(2339件)、重庆(2286件)、河北(2204件)。
报告显示,“双十一”购物节引发网络购物行业举报量增长。12358价格监管平台11月共受理网络购物行业价格举报、投诉、咨询共计9163件,相比上月上涨37.91%。该类举报呈现以下几类特点:一是价格举报数量增长快。今年5月,网络购物行业价格举报量首次排热点行业前五位;6-11月,位居第二位。11月,网购行业价格举报量达9163件,上升至第一位,相比5月增幅高达142.73%。
二是举报分布较为集中。平台数据显示,上海、浙江、广东、北京、江苏等五个省市举报量始终位居前五位,占总举报量的80%以上。上海市2016年11月单月网购举报量超过3000件,被举报人地址均匀分布。此外,中西部地区网购行业举报量也开始逐渐增加,如武汉、成都、西安、重庆、郑州等中西部大城市,月均举报量相比年初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三是群众关注虚构原价等问题。数据显示,超过90%的举报件都反应虚构原价和虚假折扣等问题。被举报的网络购物价格行为系商家借助电商平台实施,需要价格主管部门适应新形势,探索新方法,有效地维护好消费者利益。
四是举报案件办理流程复杂。相比传统的价格举报件,网购行业的价格举报件办理流程较为复杂。由于电商平台非自营商铺信息留存不规范,价格主管部门在办理举报、投诉过程中难以找到商铺经营者,有的案件甚至需要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注册地、发货地、仓储地等多次寻找线索。剧增的网购举报量给相关省基层价格主管部门带来了较大的工作压力和法律风险。
报告显示,11月资源价格行业收费问题依然受到高度关注。12358价格监管平台11月共受理资源价格行业价格举报、投诉、咨询共计4501件,相比上月增长22.74%,创年内新高。相比去年同期价格举报量下降35.7%,尤其是价格咨询量下降超过45%。该类举报呈现以下特点:一是部分地区供热和电力价格举报量环比增长。河北、陕西、山东、湖北等地供热和电力价格行业类举报量位居前列。湖北省增长340%。二是河北省连续两月位居供热价格举报首位。三是大部分地区供热行业总体稳定。
报告还指出了12月关注的重点领域。一是加强2017年元旦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二是密切关注食盐行业市场价格情况。三是做好商品房明码标价的价格监管工作。
附:11月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典型案例
一、天猫商城贵派仕红黄蓝专卖店虚构原价案
蚌埠市一市民反映,其在天猫商城贵派仕红黄蓝专卖店购买了一双旱冰鞋,第二天查看商品信息时,发现店家再次修改了原价,认为该商品从未以原价的价格成交,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该专卖店对此款儿童旱冰鞋标示虚假原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的内容。该店铺注册地价格主管部门徐州市泉山区物价局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的有关规定责令该店铺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广西自治区贺州市芳林中学违规收费案
贺州市一市民反映,其孩子今年就读贺州市芳林中学初一共交学费、住宿费共计3570元,认为存在违规收费,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根据贺州市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规定,芳林初级中学初中部学费为2770元/生 学期、住宿费200元/生 学期,该校每学生多收取600元费用。贺州市发展改革委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责令该校立即整改,并将违规多收的71880元学费退还缴费学生。
三、山西省太原市渝味晓宇火锅店强制收取“筷子费”案
太原市一市民反映,其在渝味晓宇火锅店用餐时,被商家强制收取筷子费用(不交费就没有筷子),认为不合理,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该商家向用餐的市民收取筷子(非一次性)使用费用。太原市发展改革委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责令该饭店立即整改,做好明码标价,并对其不正当价格行为处以1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湖北省咸宁市赤壁陆水湖景区违规停车收费案
咸宁市一市民反映,其在赤壁陆水湖景区游玩时,发现景区停车场收费不规范,公示的是小车5元/辆,实际收取的是10元/辆,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该停车场确实存在提高标准收取停车费用的价格违法行为。咸宁市物价局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责令该停车场规范价格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025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5125元。
五、陕西省商洛市金丝峡景区门票乱收费案
商洛市一市民反映,其在该市商南县金丝峡景区携家人游玩时,年仅11岁的孩子出示身份证件依然被景区收取全票,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该景区对一名11岁学生收取120元全票,违反陕西省物价局陕价服(2015)9号文件规定的“对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凭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实行半票”的相关内容。商南县物价监督检查所依法责令商南县金丝峡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退还违法所得60元,并对其作出2000元的行政处罚。
六、湖南省伊湘服饰有限公司违规收取校服费案
常德市一市民反映,其孩子在常德市第六中学就读期间,被该校强制购买校服一套,且校服费用明显过高,要求查处。经查,经查,举报人反映常德市第六中学强制学生购买校服一事查无实据。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湖南伊湘服饰有限公司(校服供应商)私自将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湖南伊湘服饰有限公司学生校服价格的批复》(常发改函﹝2016﹞2号)中“3、市六中初、高中夏装(含裤子)155元/套”的标准篡改为158元/套。常德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清退多收价款1140元,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