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2017年共立案2107件处分2085人
02.02.2018 15:23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2017年,株洲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强化执纪审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进一步显现。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既精准打击“关键少数”腐败行为,又主动查处基层腐败问题,推动执纪审查向基层延伸。去年,株洲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4426件,立案2107件、结案2123件(含结转)、给予党政纪处分2085人,分别比2016年增长154.66%、133.59%、132.79%、134.27%。其中,市纪委立案62件,其中涉及县处级53件,结案65件(含结转)、处分人数64人,分别比2016年增长158.33%、120.83%、160%、190.91%。
2017年,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4365人次,增长158.43%。其中,第一种形态2239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数的51.29%;第二种形态1691人次,占38.74%;第三种形态301次,占6.90%;第四种形态134人次,占3.07%。从处分人员处分档次来看,轻处分1661人,占处分总人数的79.66%,实现了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筑牢了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
此外,加大对群众身边“微腐败”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年共立案689件,给予纪律处分658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株洲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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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2018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