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声音】解决就业歧视,立法是根本

08.03.2015  21:08

解决就业歧视,立法是根本

全国人大代表 罗和安

当前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工作人员时,经常出台歧视性的措施条款,极大阻碍了公民就业机会公平的实现。为从根本上解决就业歧视问题,建议尽快制定出台《反就业歧视法》,明确界定就业歧视的内容与所歧视公民的类型,规定就业歧视的认定程序、法律后果、法律责任等。健全反就业歧视的政策与制度保障,加强对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拨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的政策引导和监督,完善人才选拨任用机制及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明确各类高校毕业生在户籍、社会保障、医疗服务、公务员招录等方面享有平等公平的就业权利和待遇。强化法律监督,健全反就业歧视的司法救济机制。湖南日报记者 刘文韬

轨道交通装备领先世界,技术是基础

全国人大代表 黄小玲

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是国家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我国“电力机车之都”,株洲市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在全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支持株洲构建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现代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体系,建议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等部门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加强轨道交通装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株洲突破交流电传动系统及网络控制、制动系统、牵引电机和变压器等核心技术并实现产业化,占领全球技术创新制高点。同时,大力支持和推广带动效应大的轨道交通产业高新技术示范项目,为企业开拓国外市场做好宣传。 湖南日报记者 刘文韬

深化国企改革,员工是关键

全国人大代表 陈代富

深化国企改革,是转方式调结构的必由之路,而妥善置换职工身份,是国企特别是竞争性国企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国有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竞争性领域国企,竞争性企业就是一个经济体,应不受或很少受到非市场力量的制约,也应很少承担非经济责任。建议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竞争性领域国企妥善置换员工身份,真正让员工、企业管理者、企业形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充分调动企业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挖掘内生动力,使员工更加关心支持企业发展,真正把企业的事当做自己的事,在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创造更大社会价值。 湖南日报记者 贺佳 整理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司法是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 姚媛贞

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已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之一。个别地方发生暴力伤医以及在医疗机构聚众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建议人民法院对受理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进一步加大依法开展诉讼调解的力度,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判决,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利益;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加快审理进度,依法准确定罪量刑;加大对涉及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制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引导大家依法理性处理医疗纠纷。湖南日报 贺佳 整理

(华声在线-湖南日报北京3月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