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星辰在线11月12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黎铁桥) 昨日举行的“迎接党代会,建设新湖南”系列新闻发布会之湖南组织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省第十次党代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组织部门认真落实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52项专项整治任务,共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规定案件5257起、处理6472人,有效遏制了“四风”蔓延势头;全省在专题教育中查处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案件8700起,问责处理1万多人,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全省受理违反换届纪律举报296件,处理360人
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胡伯俊介绍,近年来,我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实践活动中,全省深化52项专项整治任务,共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规定案件5257起、处理6472人,有效遏制了“四风”蔓延势头;“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一开始就聚焦问题查改,全省在专题教育中共查处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案件8700起、问责处理1万多人。
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委部署,我省今年统筹推进市县乡同级领导班子同步换届,着力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从严把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提名关,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全省受理违反换届纪律举报296件,处理360人。今年结合换届遴选了52名省直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市区任职,从市县交流51名干部到省直单位工作,协调中央金融单位选派18名干部来湘挂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纠正干部任用和考核唯GDP倾向,在市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全面试行组织评价、群众评价、社会评价三位一体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
否决和纠正600多名县处级干部的调整任免事项
湖南率先在全国开展“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完成违规党政分设、提前“退线改非”、“吃空饷”等3个问题的整改,推行干部选任事前预审、事后备案“双控”制度,2013年以来否决和纠正600多名县处级干部的调整任免事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凡提必核”,加强随机抽查、重点核查和结果运用。出台加强受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领导干部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建立“裸官”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机制,集中开展“带病提拔”倒查工作,深入整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问题。
近些年,我省因为有领导干部没有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被取消提拔重用或者换届提名资格,有的还受到了组织处理,甚至是处分。2014年以来全省抽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3.3万人次,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均按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批评教育2911人、责令作出检查3529人、诫勉533人、取消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资格650人、取消后备干部资格361人、取消换届继续提名和“两代表一委员”提名资格7人、调离岗位11人、免职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人。
推动23252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转化升级
我省连续3年组织市州委书记就抓基层党建工作向省委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充分传导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和压力。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共推动23252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实现转化升级;大力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共新组建非公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8871个。加强基层骨干队伍建设,5年来全省各级培训基层党组织书记92.6万人次。坚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全省选派1.14万名干部到软弱涣散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2万多名干部组成8000个工作队驻村帮扶。
同时,我省以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为抓手,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先后研究出台、修订完善60多个规范性文件,其中,率先探索出台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的决定、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则、党政正职履职用权若干规定、破格提拔暂行规定等制度,织紧织密了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制度笼子。
连线长沙
从基层一线
选拔优秀干部
长沙晚报讯(记者 黎铁桥)记者昨日从市委组织部了解到,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沙市委狠抓党的制度建设,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基本规则,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严肃正风反腐,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基层党组织更加富有活力。
今年4月,长沙全市74个乡镇全部按期完成党委换届,从“三类人员”中择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104人,其中,乡镇事业编制人员65人、优秀村干部24人、优秀大学生村官15人。5月,全市启动区县(市)党委换届工作,各级组织部门注重从基层一线选拔优秀干部,注重选拔“想为、敢为、勤为、善为”的干部,共提拔了22名乡街书记和19名有乡街党政正职经历的干部,其中任乡街党政正职10年以上的9人、湖南省优秀乡街书记8人、长沙市“三严三实”典型2人,真正把“为担当者担当,让有为者有位”的理念落到了实处。
长沙市建立“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实行区县(市)委书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大会述职、现场答问与电视问政等,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传导压力。省委开展市(州)委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以来,长沙市一直是全省排名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