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最大亮点
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对我们这样一个有八千七百多万党员、在十三亿多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党,管党治党一刻不能松懈。
“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与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习近平同志就掷地有声地提出:“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从严治党摆在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2014年12月,习近平同志在江苏考察时,进一步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把管党治党提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可以说,全面从严治党,已成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最鲜明的特征,也是一个最大亮点。
今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须自成。”正如有专家所言,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从转变作风入手,通过反腐败发力,用制度作保障,从小到大、从外到内,标本兼治、固本培元,勾勒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管党治党的实践逻辑。
转变作风——“抓常、抓细、抓长”
作风建设是党的生命线,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和人心向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下决心推进作风建设,出台了“八项规定”,提出了反对“四风”、“三严三实”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开启了党的作风建设新征程,将其推进到治国理政的新高度。
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这是新一届党中央加强作风建设的切入口和动员令,为全党加强作风建设掀开了新篇章。
中央领导同志带头示范,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行动。经过两年多的持续努力,八项规定精神深入人心,已经成为作风建设的代名词,所规范的内容大大拓展,正由最初的改进考察调研、精简会议文件、规范出访活动等方面,不断向推进公车改革、治理超标办公用房、规范高级干部公有住房管理、清理“裸官”和“吃空饷”、清理整治高尔夫球场等诸多领域拓展延伸。最新数据显示,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国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8.2万起,处理党员干部10.9万人。
针对党内“四风”等问题,2013年6月,中央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党内思想之尘、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了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广大党员干部受到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深刻教育,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明显增强;“四风”问题得到有力整治,一大批多年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在这之中,杜绝“节日腐败”是反对“四风”问题的有效突破口。两年多来,中央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下发通知,严禁公款购买月饼、贺卡、年货等节礼。与此同时,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使出“撒手锏”,在保持狠刹“四风”高压态势的同时,于节日前后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例,加大对案件的公开力度。“集中曝光典型问题,对违法违纪者形成了有力震慑。”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许传智说。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2014年3月9日,习近平同志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作出了“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随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全国迅速开展起来。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可谓是思想、作风、党性上的又一次集中“补钙”和“加油”。自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党委主要抓住集中学习、专题党课、专题研讨、查摆整改4方面的工作。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在所在单位、所在地方、所分管领域讲党课,省部级主要负责同志和市县委书记也纷纷走上讲台。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围绕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开展研讨,聚焦不严不实问题,认真查、仔细找,立行立改。
不论是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还是反对“四风”、践行“三严三实”,都使得全面从严治党的氛围更加浓厚,领导干部的标杆作用更为明显。但这些都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更不能一阵风,刮一下就停,必须经常抓、长期抓。
习近平同志在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强调,作风建设是永恒课题,要标本兼治,经常抓、见常态,深入抓、见实效,持久抓、见长效,通过立破并举、扶正祛邪,不断巩固和扩大已经取得的成果,努力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全社会风气根本好转。总书记指出,作风建设已经采取的措施、形成的机制要扎根落地,已经取得的成效要巩固发展,关键是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
世间事,成于严,做于细,作风建设也是如此。“抓常、抓细、抓长”,有的放矢、直指要害,是我们全面从严治党中,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的重要思想指引。
反腐发力 —— “无例外、无死角、无空当”
“中纪委一日双开四名省部级官员”,“今年两会后6天打落4只虎”,“十八大来逾百省部级及以上官员、军级以上干部被查”……十八大以来,这些新闻不断刷新着公众对党中央反腐决心的认识。反腐已经毫无悬念地成为社会热点,成为大众普遍关注的话题。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遏制了腐败蔓延势头。
今年国庆长假最后一天的深夜,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苏树林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苏树林不仅是十八大后首位落马的在任省长,也是第一位被调查的“60后”中央委员。
从2012年12月初,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成为十八大后首个“落马”的省部级干部开始,至今中央共立案查处中管干部超过100人,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郭伯雄、苏荣等高级领导干部被立案审查,山西省、中石油等地方和单位多年积累的严重腐败问题被严肃处理,彰显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十八大至今,‘落马’的省部级官员数量之多、频率之高,确实比较少见。”长期研究反腐败课题的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何增科说,近三十年来,从省部级高官被查处的密度和速度来看,新一届中央领导层的反腐败力度可以说是最大的。
习近平同志曾指出:“我们党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
值得关注的是,截至目前,中纪委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中,一半以上是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查处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先后10次发表重要讲话,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作出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形成了“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做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的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涉及巡视定位、内容、方式、责任、成果运用、整改和体制机制等各个方面,有力推动了巡视工作深入开展,巡视效果明显提升。2015年又修订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推动了巡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充分发挥了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成为反腐败斗争的一把“利剑”,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
据中纪委网站介绍,目前,中央巡视组已开展7轮巡视,共巡视118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实现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5家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全覆盖,巡视对象覆盖面近一半。目前,中央巡视组已对16个中央部门、12个事业单位、1家中管金融企业和2个中管高校进行了巡视,下一步将重点指向上述部门单位。截至记者截稿,2015年中央第三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将对31家单位党组织进行专项巡视。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中央纪委除发挥巡视利剑作用,还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派驻纪检机构建设,强化纪检机关“三转”,督促落实“两个责任”,推动清朗政治环境的逐步形成。
——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去年以来,中央纪委领导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约谈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中央企事业单位、国有金融机构党委(党组)书记,要求强化党的观念,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此外,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山西发生塌方式腐败负有责任的省委班子进行了改组性质的调整,严肃处理了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有关责任人。
——大力推动纪检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进纪检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中央纪委先后两次调整内设机构,增设4个纪检监察室,监督执纪机构达到17个。省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已全部完成;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据介绍,今年年底前,中央纪委将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全覆盖。
国内反腐,境外追逃。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在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方面大动作不断,取得了丰硕成果。设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立APEC反腐执法合作网络、通过《2015—2016年G20反腐败行动计划》、启动“天网”行动、集中公开百名“红通”外逃人员信息……中国在全球范围发起了声势浩大的海外追赃追逃行动,以“尚有一人在逃,追逃绝不停止”的决心,不让国外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
反腐“无例外、无死角、无空当”。纵观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反腐败的一系列部署和举措,声音振聋发聩,行动铿锵有力,收效有目共睹。
制度保障 —— “治党、管权、治吏”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但绝不是全部,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今年9月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时指出,从严治党要靠纪律管全党,把纪律挺在前面。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执政党而言,这个笼子首先是纪律和规矩。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则需要有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拥有一整套党内法规制度,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作为管党治党建设党的“法宝”,党内法规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加以完善,才能更好发挥管党治党之“重器”的作用。
2013年5月,《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公开发布,使党有了第一部正式、公开的党内“立法法”。
两年多来,中央修订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一个五年规划,首次开展党内法规清理,制定出台34件重要党内法规,其中条例5件、规则6件、规定14件、细则9件。
今年10月,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再次迈出重要步伐——中共中央印发两个重要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树起道德“高线”,划清纪律“底线”,为管党治党提供了重要的法规制度保障。
10月23日,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6千余字详细解读党内两大法规。文章称,新修订的《准则》,借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表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即“四个坚持”“四个自觉”),集中展现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修订后的《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体现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是一阵风。针对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问题,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等违纪条款。突出群众纪律,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违纪条款,对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用纪律保障党的宗旨。
除了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还必须以改革精神推进党的制度建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制度、明法度、严约束,不断提高管党治党水平。
2014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深化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4大方面,提出了26项改革举措,55项具体改革任务。
中央组织部负责人指出:“《实施方案》聚焦体制机制,为今后几年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明确了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从此,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蓝图进入了‘施工’阶段。”目前,已出台38项改革举措,其他改革举措将在2017年前完成。
靠制度约束行为毫无疑问是管用的,但仅仅管住行为还是不够的。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打出了一套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组合拳”。
——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先后制定实施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规定。
——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全国超配的4万多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已整改消化2.5万多名,完成62.7%;集中清理“裸官”,全国共清理副处级以上“裸官”3961人,对不符合要求的1061人进行了岗位调整;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有1790名拟提拔为处级以上干部考察对象,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清理整顿领导干部社会化培训,对参加高收费培训的3094名干部督促退学,23个高收费项目停办;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目前省管干部档案审核基本完成,对273名档案存在问题的干部作了处理。
——严格日常管理监督。制定和落实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使干部时刻感到管理就在身边、管理无处不在。在从严管理的同时,注重关心关爱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制定出台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提高老少边穷地区、特殊岗位以及基层干部待遇。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积极回应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着力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带领全党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开辟了管党治党的新境界,取得了丰硕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
开弓没有回头箭,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的伟大征程才刚刚开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正在召开,站在这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坚强的党性和责任担当,把握大局、严明纪律,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推动管党治党全面从严,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