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不放松 正风肃纪扬清风
2016年,长沙县纪委全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又走过了激浊扬清的一年。
这一年,创新实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书”制度,将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落细,健全完善责任体系。
这一年,扎实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这一年,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成为热词,全面从严治党真正得到落实。
这一年,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
这一年,反腐工作决心不变、目标不变,严肃执纪步履铿锵,正风肃纪持之以恒——全县共立案226件,查处正科级干部13人,副科级干部2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3人,长沙县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寸土不让、力度空前!
铁肩担当,利剑高擎,实干创新,为实现“强南富北、民生立县、挺进五强”,打造“第一县”、“第一极”、“第一城”的目标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正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长沙县率先探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书”制度,有效“解决同级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过程中不知道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
三书制度紧密结合中心工作。2016年是换届之年,长沙县创新举措,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人选开出23条负面清单,实行23家单位联合审查。换届期间,组织推荐的人大代表候选人无一人落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人选无一人被上级审核否决。
随后“三书”制度还向基层单位延伸,开慧镇实行了分层级集体廉政谈话制,实现廉政谈话全覆盖,长沙现代农业区结合具体业务签订《交办书》,并创新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月报告单制度。
同时,用科技手段助力监督,研发“两个责任”电子监督考核系统,在18个镇(街道)和21个县直单位开展“两个责任”个性化清单试点,进一步形成“明责+履责+考责+追责”的完整链条。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长沙县用常态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2016年,全县共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26个、组织处理16人、党纪政纪处分7人、通报问责案件15起。
再监督再检查,狠刹歪风促新风
如果说强化常态是一场“持久战”,那么专项整治就是一场“攻坚战”。
长沙县出台《关于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实施办法》,建立专业人才库,对职能部门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
围绕群众关注的征地拆迁领域,督促县公安局对违规迁户行为进行彻底清查,共清查违规迁户420户581人,收缴违规拆迁资金2621.81万元。县纪委重点查处户口迁移中的“雁过拔毛”问题,查处违纪党员干部11人。 2016年,全县共查办“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135起、组织处理64人、党纪政纪处分6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
“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长沙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纠“四风”。
同时,出台《节庆期间作风建设互查办法》,各职能部门共向县纪委移送问题线索167件。2016年,全县共发现“四风”问题线索181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1人,持续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录指纹、输密码,经过识别性质的操作之后,才能拿到车钥匙,而指挥调度中心的“智能君”还能掌握公车的行驶轨迹……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公车智能管理平台通过“人防+技防”,进一步提高了监督的有效性。
把握“四种形态”,用好纪律和规矩的尺子
纪律是把尺子,“四种形态”就是刻度。
长沙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坚持用纪律“尺子”严管党员干部,管到位、严到份,正了歪树,治了病树,拔了烂树,护了森林。
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最难的是第一种形态,关键也在第一种形态。长沙县出台《落实“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实施办法》《对反映党员科级干部问题线索约谈函询实施办法》。
全县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共运用“四种形态”6059次,其中第一种形态5766次,批评与自我批评1163次,信访监督谈话406次,提醒谈话3837次,谈话函询141次;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208人;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78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7人,真正把从严治党落到了实处。
同时,将全县18个镇(街道)划分为四个纪律审查片区,实行片区联动、分片巡察。通过推行片区协作机制,纪律审查工作较去年取得了“一升一降”的明显成效,即立案数大幅增长、信访量大幅减少。2016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226件,增长78%,查处正科级干部13人,副科级干部2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3人,其中,各镇街立案查办违纪案件161件,增长68%;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148件(次),减少53%。
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执纪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
长沙县纪委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来抓,坚持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力争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强化履职能力建设。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苦练“内功”、强健“筋骨”,并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参训480余人次,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
强化内部监督。“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县纪委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建立日常考核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继续组织开展网络述职述廉评议工作,办理纪检监察干部信访问题8件,坚决防止“灯下黑”。
强化派驻监督。长沙县积极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出台了《全面推进县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意见》,采取“单独+综合”的派驻模式,逐步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
全面从严治党无穷期,正风反腐永远在路上。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长沙县正不断前行。
感言
“三书”制度的推行,让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识大幅提升,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路更加清晰,有效破解了过去纪检工作务虚,业务工作务实 “两张皮” 的难题。
(长沙县现代农业创新示范区管委会纪工委书记 刘雁冰)
践行“四种形态”,重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就是把纪律挺在前面,对看似轻微违纪的小处、小事、小节,开展严肃的批评教育,绝不放过。我们对20多名有轻微违纪的同志,及时咬耳扯袖,让他们作书面检查红脸出汗,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长沙县开慧镇纪委书记 戈承武)
开展“两个专项”行动,坚决整治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我们查处了村干部拆分、截留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雁过拔毛”式案件,坚决打好整治“四风”的持久战。只有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少了,群众的获得感才会增加。
(长沙县黄兴镇纪委书记 章汉湘)
一体化建设工作的推进,通过片区、联组这一联动协作平台,实现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集团作战,解决以前单打独斗问题,有效整合纪检监察工作力量,让纪检监察干部敢于“亮剑”。通过“外派+自办”培训方式,拓宽了系统内干部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提升途径,激发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工作热情。
(长沙县纪委组织部部长 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