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体检结论志愿填报有微调
6月16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军队院校在湘招生志愿填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针对今年军队院校招生执行新的体格检查标准的实际情况,提醒考生注意相关变化。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从今年开始,军队院校体格检查不再采用原来的“指挥合格”“非指挥合格”或“不合格”结论。体检结论调整为合格或不合格,其中合格结论具体分为“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水面舰艇专业合格”“潜艇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特种作战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雷达专业合格”“防化专业合格”“医疗专业合格”“油料专业合格”“其他专业合格”13类,每名体检合格考生的结论为一类或多类。
今年军队院校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6日至6月27日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1日8时至12时 。军队院校招生专业分为“指挥类”和“非指挥类”两大类,根据今年招生专业的体检合格要求,“指挥类”专业细分为“指挥专业合格”类、“特种作战专业合格”类、“指挥、测绘专业均合格”类、“指挥、空降专业均合格”类、“指挥、雷达专业均合格”类、“指挥、潜水专业均合格”类、“指挥、潜艇专业均合格”类、“指挥、水面舰艇专业均合格”类、“指挥、特种作战专业均合格”类、“指挥、油料专业均合格”类和“指挥、装甲专业均合格”类共11个专业类;“非指挥类”专业细分为“测绘专业合格”类、“医疗专业合格”类、“装甲专业合格”类和“其他专业合格”类共4个专业类。
今年军队院校在湘招生实行平行志愿,以“院校+专业类”为基本投档单元,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按计划数100%的比例投档。平行志愿投档时,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先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对单个考生投档时,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判别,若考生符合该院校(专业类)的体检合格标准和其他要求,且该院校(专业类)有计划余额,考生档案即可投到这个院校(专业类);若考生不符合该院校(专业类)的体检合格标准和其他要求,就不会投档到该院校(专业类)。考生投档到院校后,由招生院校根据其招生章程决定是否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