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5年内投资400亿元 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

20.08.2016  03:39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发改委 《"十三五"期间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方案》,"十三五"期间,湖南将全面推进"三覆盖一提升",即小城镇中心村、贫困村、电网未改造村(下称未改村)电网改造全覆盖,全面提升全省农村电网(下称农网)整体水平,规划总投资约400亿元。

  《方案》明确,湖南将紧紧抓住推进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易地扶贫搬迁等政策机遇,适应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型产业发展以及农民消费升级的用电需求,科学确定改造标准,推进新型小城镇和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到2017年底,实现全省5031个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全覆盖。

  加大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以及革命老区的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力度,提升电力普遍服务水平。重点推进全省8000个贫困村电网改造升级,2017年底全部通动力电,2018年底前实现贫困村农网改造升级全覆盖。

  加快全省未改村农网改造,支持有条件的自供区自主实施改造;电网企业要优先安排资金开展供区内未改村改造。争取到2018年底实现未改村农网改造升级全覆盖,全省村网改造率达到100%。

  预计到2020年,全省县级供电区供电可靠率提升至99.92%,综合电压合格率提升至99.4%,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0千伏安/户,全省农网改造率达到100%,城乡居民用电同网同价目标基本实现,整体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达到中部地区先进水平。

  根据《方案》,湖南将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支持"的原则,多渠道筹措农网改造升级资金。在电网企业加大投入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各类中央资金,各级财政加大投入。省财政资金对农网改造升级项目予以贴息补助,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运用商业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网改造。各市州、县市区要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并承担相应的建设成本,支持农网改造升级。继续执行每千瓦时售电量收取2分钱的还贷资金政策,专项用于农网建设改造贷款的还本付息。

  同时,湖南省政府对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予以重点支持,执行以下优惠政策:一是项目开工建设条件以省发改委的批复文件或电力行业主管单位的设计批复文件为依据,不再办理施工报建手续;变电站范围内附属土建工程的设计、施工、招投标、安全、质量控制等按现有程序和相关规定由电力行业负责管理,不纳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范畴。二是各级规划、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林业、文物等部门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时,要积极支持、简化程序、优先审批。三是参照省重点工程优惠政策规定免征减征相关费用。四是农网工程的线路走廊(塔基除外)不予征地,只按政策进行有关补偿。(长沙晚报  朱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