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人物】申芝梅:铿锵玫瑰散发司法芬芳
19.05.2015 10:08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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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邵东县人民法院流光岭法庭庭长申芝梅。)
红网记者 张珍 邵阳报道
她,耐心细致、坚持原则,她,视职业如生命,带领“娘子军”,创造了所办案件无一涉诉信访、无一发改,案件优秀率100%的成绩。她是邵阳市唯一的“女子法庭”——流光岭法庭庭长申芝梅。
开展“巡回审判” 实现零距离司法
“一心扑在工作上,对待工作非常耐心、负责。”这是同事对申芝梅最直接的评价。
作为一名流动法庭庭长,遇到的各种矛盾纠纷不断。“当事人一定是受了委屈,才会来打官司。”不论当事人是什么身份,遇到什么样的纠纷,申芝梅总会耐心倾听,平息安抚当事人的情绪。
流光岭地区偏远,且在外打工的人多,对远在异地的当事人,申芝梅不厌其烦保持电话或者电子邮件、QQ联系。对交通不便的地方推行电话立案,异地当事人通过QQ视频开庭审理、远程调解,方便群众诉讼。
同时,对偏远地区的案件审判,申芝梅创新工作机制,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开庭。“偏远地方的群众,在当地开庭,不仅方便群众,同时让当地村民旁听,也是普法的一个方法。”
2014年10月,流光岭法庭受理了团山镇崇福村一起离婚案件。原告李某诉妻子王某离婚,但王某离家数年,李某甚至不知道其联系方式。在公告开庭传票的同时,申芝梅想尽办法与王某父母取得联系,然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王某出庭应诉。最终,公告期未满被告王某主动联系申芝梅并答应如期出庭。最后流光岭法庭在原告所在村就地审理该案。
申芝梅担任庭长以来,先后到团山镇崇福村、砂石镇长冲坪村、邵东县人民医院等地巡回办案、就地开庭10起,实现零距离司法。
在法院工作十余年,申芝梅创造了所办案件无一涉诉信访、无一发改,案件优秀率100%的成绩。先后被邵东县政府嘉奖二次、记三等功一次,连年被院党组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坚持“能调则调” 案件调解率90%
“最高的法律是良心”,办案中,申芝梅不仅到村里送达文书、查勘现场、调查取证,同时秉持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目标,坚持“调解优先”、“能调则调”的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送达、庭前、庭中、庭后的每一道环节,运用各种方法、联动各种力量进行调解,最大程度地化解社会矛盾。
在一起医疗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某医院起诉被告拖欠医疗费,被告家属则认为是医院的责任导致二次手术产生高额医疗费,因此拒付第二次手术后费用且不愿出院。
在办理该案中,申芝梅到医院直接送达法律文书,邀请人民联审员组成合议庭到病房就地开庭,联动县消费者委员会、县妇联到医院就地调解。最终,通过不懈的努力,该案成功调处,签署协议后当天被告出院,结束长达八个月的住院生涯,原、被告医患双方对处理结果都非常满意。
2014年,申芝梅通过庭前调解的案件达30件,审理的离婚纠纷、赡养费、抚养费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相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农村常见多见案件,只要被告到庭,90%以调解方式结案。
2014年,申芝梅被评为全院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法制宣传作者、全县政法系统“解民难、保民安”先进工作者,她带领的“女子法庭”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庭、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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