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星报》:湖南45人涉黑等案一审宣判 曾因律师被殴休庭

07.12.2015  09:41

  中新社湖南衡阳11月27日电 (记者 傅煜)曾因律师法院外被殴休庭的湖南45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27日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首犯周跃飞获刑10年。

  该案于今年3月24日在衡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负责人当时称,因案情复杂,影响重大,涉案被告人多,庭审预计将持续一个月以上。

  让此案成为舆论焦点的是随后出现的一幕。4月21日8时20分许,该案辩护律师王甫、张磊、刘金滨等前往参加庭审辩护时,在衡阳中院大门外被一群人拉扯、抓伤。鉴于此,审判长宣布休庭。

  经调查,此事为案件受害人家属所为,大多为女性。由于发生了推搡、拉扯等行为,且参与者较多,有律师被抓伤、衣服被撕破。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00年起,被告人周跃飞纠集被告人周方毅等15人,以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买卖枪支、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逞强争霸,危害一方,在耒阳市大义乡形成非法势力及重大影响,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周跃飞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80万元人民币;被告人周方毅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

  此外,被告人周文辉等人犯强奸、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贩卖毒品、容留卖淫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完)   

刊于11月28日澳门《星报》、澳门《濠江日报》、澳门《华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