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青春劫:从天之骄子到阶下囚

27.07.2015  10:49
李望案庭审现场(何鑫摄)

    他曾经是众人艳羡的天之骄子,如今却沦为阶下囚。

        日前,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抢劫案件令人唏嘘不已。现年22岁刚刚大学毕业的李望,在毕业后找工作期间,为寻求刺激加入了一招嫖QQ群,后由于“经济紧张”进而产生通过招嫖劫财之念。

        两次得手后,他庆幸自己已经找到了一条不错的逍遥、生财之道,然而这条路岂能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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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Q群发现生财之道

        现年22岁的李望,出生在湖南省湘潭县一个偏僻小山村,父母是朴实勤劳的农民,家里生活虽谈不上荣华富贵,但也其乐融融。李望虽系家中独生子,但从小就听话懂事,也勤奋好学。

        2010年,他以优异成绩被湖南长沙一所重点大学录取,12年的寒窗苦读终于初见成果,这个消息让老家农村顿时沸腾了。家人的喜悦、村民的赞赏和同龄孩子的羡慕,让李望心中产生了一种无比的优越感。

        为了供孩子完成学业,李父到离家不远的一家煤矿当矿工,李母则到湘潭市一家星级酒店当起了服务员。父母的辛劳,李望看在眼里并默默地记在了心里,他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在大学学好专业知识,将来开辟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以回报父母,让他们过上城里人的幸福生活。

        四年的大学时间转眼就过去了。2014年6月,李望办理完离校手续到长沙与同学合租了一套小房子,并开始投递求职简历、应聘面试。

        由于是应届毕业生,缺乏社会实践经验,半个月的求职奔波,没有找到与自己专业对口的理想工作。眼看着口袋里的钱越来越少,而工作尚无着落,日常的生活开销还得继续,可又没有勇气向家人开口要,李望只好改变求职标准。

        不久,他被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录用,成为一名二手房置业经纪人。因市场不景气,加上经验不足,2个月下来,李望一笔业务也没促成,每月只拿到了800元底薪。虽已十分节俭,但核算下来,他还是入不敷出,期间还从同学处借了几百块钱用于生活开支。

        进入社会短短2个月时间,现实与理想的距离,让李望心里产生了巨大落差。每天一闲下来,他便会产生莫名的烦躁,昔日在村里同龄人中的优越感也消失殆尽……

        为了排解心中的郁闷,李望经常会在办公室拿出智能手机上网。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加入了一个名为“骚动的青春”的QQ群,这是一个失足少女的招嫖群,这些女网友自己租赁公寓从事卖淫活动,群聊内容不堪入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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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聊确定作案目标

        起初,李望纯粹出于好奇,多半潜水在看群友们聊。后来,他渐渐沉迷其中,以此打发无聊时光,并将自己的群名片改为了“调调的味道”。

        李望从事二手房交易中介工作,经常要往来于周边小区和意向客户之间,工作时间相对自由,炎炎夏日的午后,一般都不外出,待在公司整理资料或电联客户,闲时也用手机上网聊天、娱乐。

        当群友们讨论着一些不堪入目的荤段子时,李望也会发上几张表情图片,有时也跟着群友瞎起哄几句,渐渐的,群友们对“调调的味道”这个群友有了点熟悉感。有时,女群友也会以QQ私聊的方式给他发几条招嫖信息。

        在与女网友交流几次后,李望发现有几个女网友生意异常火爆,几乎每天都有三四单生意成交。李望心中暗暗盘算着,以每次交易400至600元不等计算,一天下来,这些失足少女的收入都得上千,每月就是数万元。对比自己工作的辛劳和微薄的收入,他心里很不是滋味。就这样,一个罪恶的念头开始形成。

        这天,他用QQ私聊的方式与其中几个失足女子套近乎,并以嫖客口吻与之讨价还价。当他提出交易安全保障问题时,女网友都声称自己是独立门户,租住在高档单身公寓,警方从未上门查过房。

        正是对方的这种“打包票”,让他坚定了铤而走险的念头。

        他心想,既然警方从不查房,也就不用担心在这种环境“搞钱”的风险。即便对方反抗,自己也完全可以控制局面。

        在分析群聊和与女网友的聊天记录后,李望初步确定了几个女网友作为下手目标,并提前跑到单位附近的杂货摊买了一把水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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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逍遥过后持刀抢劫

        2014年8月18日,李望利用午休时间在手机上进入“骚动的青春”QQ群,并与此前已确定的目标人物“小歪”开始商讨交易时间和地点。双方谈好交易价格后,约定当天下午3点,在长沙某商贸中心的商场附近见面,并约定到达指定位置后用QQ联系。

        下午2点,李望以外出见客户为由离开单位,携带了那把购置的水果刀乘坐公交车到达约定地点,并给“小歪”发去了QQ信息。很快,小歪将自己居住的公寓位置发给了李望。

        按照“小歪”的信息,李望只花了不到10分钟就到达约定地点,敲门进入“小歪”的房间后,发现房间只有“小歪”一人,且只有一道门可供出入,他确认此处的确安全。

        望着“小歪”充满诱惑的身影,李望与她聊了几句,就提出交易。完事后,“小歪”整理好衣物坐在床边玩手机,并等待李望付款。就在“小歪”眼神注视手机屏幕的那一刻,李望突然从裤兜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架在了“小歪”的脖子上,并威胁道:“快把身上的钱拿出来,还有手机。”

        “小歪”被突如其来的这一幕吓呆了,怎么也没想到文质彬彬的他会作出这样的举动,立刻把两个手机递给了李望,并对他说:“钱包在柜子的抽屉里,里面有块玉佩,你可以还我一个手机吗?”

        李望立刻打开床边的抽屉,拿起钱包、玉佩和两个手机迅速离开了房间。随后,他关掉了两个手机,将其中一个手机换成了自己的手机卡。途中,他把水果刀扔进了路边一个垃圾桶。

        回到公司后,他打开钱包一看,发现只有35元现金。为了将手机变成现钱,他乘坐公交车来到了自己就读学校附近的商业街,并以950元的价格将其中一个手机卖给了手机店。

        将赃物兑现后,李望并没有什么负罪感。因为他断定“小歪”不会报警,何况这点财物对她来说也算不了什么。

        转眼半个月时间过去了,李望发现一切如同往常,没有什么风吹草动,可搞来的这点钱很快又见底了,而工作业绩依然没有改观。

        2014年9月3日,身无分文的他故伎重演。这次他作案的对象名叫“杏子”。当天下午4点,李望带着一把新购买的水果刀从单位乘坐公交车到达约定地点。双方发生关系后,“杏子”坐在床沿一边玩电脑,一边等着李望“买单”;李望则坐在沙发上点燃了一支香烟。

        就在“杏子”不注意的一刻,李望猛地从右裤袋抽出水果刀架在了她脖子上,并威胁道:“把钱拿出来!”“杏子”没有反抗,显得很淡定地说:“钱在桌子上,我全拿给你。”李望松开手将刀子对准“杏子”的身体,并暗示“杏子”往桌子边靠。

        “杏子”慢慢挪动身子,将压在桌上书底下的几张百元现钞拿起递给李望,并说道:“这有900元钱,全给你”。李望拿起钱,立刻逃出了公寓。

        据李望交代,这次只搞到600元现金,不是“杏子”当时所说的900元。很快,这几百块钱又被李望挥霍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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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足少女施计擒凶

        两次得逞后,李望并没有收手之意。他如往常一样登录QQ,发现群里并没有失足少女讨论被抢劫之事,他更加坚信这是一条安全之路、快乐之路。

        时间过去了半个多月,依旧是风平浪静,“杏子”也没有选择报警。于是,他决定继续干下去。

        2014年9月20日午饭过后,李望在“骚动的青春”QQ群的群成员中找到了一位名为“影子”的女网友,两人确定晚上7点见面。

        晚上7点整,李望赶到指定地点,并拨通了“影子”的手机号码,对方说有人在暂时不方便。

        第二天,两人继续在网上聊了起来,并约定好晚上7点可交易。下班后,李望带上一把水果刀准时到达了“影子”的公寓楼下。进入公寓房间后,李望发现这是一套小户型复式楼,楼下是客厅、厨房,楼上是浴室和卧室,只有一个入口,但有两扇房门,外加了一扇不锈钢的防盗门,房间也只有“影子”一个人。

        两人聊了几句后,就在楼上浴室洗澡,随后在楼上卧室发生了性关系。激情过后,两人一起走到了楼下,“影子”十分期盼着他付费离开。

        突然,李望从上衣口袋掏出水果刀架在了“影子”的脖子上,“影子”快速推开了李望拿水果刀的手臂。于是,李望将水果刀对准“影子”的身体,并用凶恶的眼神注视着她说道:“快把钱拿出来。”

        “影子”说没钱,可李望却不理会。他一边搂住“影子”的脖子,一边快速扫视房间的每个角落,终于发现有一个索尼牌手机在桌上,他立即将其拽在手中,并继续威胁“影子”拿出钱财。影子镇定地说道:“这间房里没钱,我的钱放在隔壁房间,你放了我,我过去给你拿。”

        获得李望的默许后,“影子”慢慢向门边靠近,而手持水果刀的李望也在随着她慢慢移动。突然,“影子”走到门口快速将内门关上,并在门外关紧了防盗门,还使出全身力气将防盗门反锁上。前后短短几秒钟,李望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就被反锁在屋里面了。

        很快,“影子”从小区叫来了保安,要李望把内门打开后退还手机给她,并承诺:“手机给了我,我就不会报警。”

        由于楼层太高,李望也不敢跳。虽然他担心“影子”会报警,可他还是想赌一把,于是他把手机从防盗门的空隙中递给了门外的“影子”。

        拿到手机后,“影子”对准房间内的李望拍下了几张照片,并迅速拨打了110,十分钟后,公安民警赶到现场,一举将李望抓获,并将“影子”也一并带回了派出所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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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被害人谅解Q友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原来“小歪”与“影子”是好友,曾经在一家星级酒店工作过。“小歪”把自己被抢的经历告诉过“影子”。“影子”当场将李望的照片用手机传给了“小歪”后,“小歪”确认了李望就是对自己作过案的同一人。

        刚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时,“影子”并不承认自己与李望之间非法交易的事实,称自己是为了帮朋友“小歪”一起擒获犯罪分子,所以铤而走险引狼入室。

        警方根据QQ聊天记录和手机号码,很快找到了“小歪”和“杏子”,并揭穿了“影子”的谎言。

        随后,李望在警方的带领下,指认了三处犯罪现场。

        从警方调查中得知,三名被害人均来自农村,在父母眼中都是听话懂事的好孩子。其中,“杏子”、“影子”都是90后。令警方倍感意外的是,1987年出生的“小歪”也是大学刚毕业,只是因贪恋钱财而迷失方向,选择了卖淫这条不光彩的人生路。

        经民警法律教育,三名被害人均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承诺改正,找到新的人生目标。

        从李望单位的抽屉提取玉佩后,警方连同白色OPPO牌手机一起返还给了被害人“小歪”。

        在被羁押的日子里,李望也意识到了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他写下了一封认罪深刻的悔过书,对三名被害人表示了深深的歉意。李望的父母赔偿了“小歪”和“杏子”的损失,最终,三名被害人均向办案机关出具了刑事谅解书,请求法院减轻对李望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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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春经不起如此骚动

        2015年4月28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李望抢劫一案进行了审理。站在被告人席上的李望显得有点憔悴,而旁听席上他的父母及其他亲友则面无表情,痛惜不已。

        对孩子所犯的罪行,李家父母虽然既气又恨,但依然没有选择放弃。他们省吃俭用筹集了一点资金,为李望聘请了两名辩护律师,希望孩子能得到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庭审中,李望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认罪。

        当公诉人讯问他为什么要选择这种作案方式时,李望很坦然地回答道:“她们的钱来得也不干净,再说,我抢了她们也不会报警。”

        正是抱着这种不正当的想法和侥幸心理,他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重代价。

        公诉机关指控,李望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应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到被告人李望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第三次抢劫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刑罚。建议其在有期徒刑六年至八年之间予以量刑,并处罚金。

        辩护人对抢劫定性不持异议,但提出李望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其家属已向被害人进行了全部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同时也愿意积极向法院缴纳罚金,于是建议合议庭综合考虑以上情节,对其从轻处罚。

        在庭审的最后陈述阶段,李望十分懊悔地说道:“我在看守所关了八个多月,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对不起家人,希望法官能给予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不再犯法。”

        此刻,旁听席上的李母已留下了伤心的泪水……

        日前,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再次开庭,并当庭宣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望犯抢劫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在第三次着手实施抢劫行为时,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家属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取得了三名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七款、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以被告人李望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判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为保护个人隐私,文中被告人、被害人均为化名)

      人民法院报7月27日3版“现在开庭”纪实专版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禹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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