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青山不动云去来
“从见到您的第一眼起,就感觉您像我父亲一样慈祥,您不仅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也让我学会如何重新做人。”
“谭法官,这次又有好消息向您报告,上半年我被评了‘双优’,下半年又评了‘劳动能手’,今天也是我第七次减刑。想着离出狱回家的日子越来越近,我真的好开心,也真心谢谢您十多年来对我的教诲与帮助!”
从2003年至今,谭青峰每年都会收到来自长沙女子监狱囚犯孟某的来信。如今,他的抽屉里已有厚厚一沓了。
“一名好的刑事法官应该是多个角色的‘位移’,他有时是正义之神,有时是慈悲之佛,但更多的时候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面对记者,他坦率而真诚。
成为一名“老法官”
他叫谭青峰,现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办案组组长。在同事心目中,他是一名值得尊敬与钦偑的资深法官。
1969年出生的他,23岁那年从中南政法学院毕业后,就直接分配到了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做起。当时,他是衡阳中院为数不多的正牌法律本科生。
“那时,认为有了一份书记员工作已经很不错了,压根儿没想过要去当一名法官。”忆及往事,农家子弟出身的谭青峰平静地说。
“直到有一天,湖南高院一名刑事老法官来衡阳中院办理一起案件时,才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理想。”据谭青峰回忆,后来才知道那名老法官叫黄振中,是当时省高院刑事庭庭长,也是自己的大学校友。当天,围绕省高院审判的案件中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到中院进行沟通工作,黄庭长滔滔不绝地发表了长达三个小时的分析意见。
“他对法条倒背如流,分析说理逻辑严密,尤其是那雄辩的口才,都深深感染了我,也使我萌发了当一名刑事法官的想法。”谭青峰满怀感触地说。
也正是从那天起,他借来了全套刑法学考研教材,经过五年的艰苦奋战,终于于1997年成功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成为王世洲、陈兴良、陈瑞华等著名刑法学者的门下弟子。专门研习刑事法学,系统、深入地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犯罪学等专业知识,极大地提升了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
三年后,他捧回了鲜红的刑法专业法学硕士毕业证书,并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
“颁发任命书那天,我暗暗发誓,我的人生理想就是要成为一名像黄振中那样的‘老’法官。”谭青峰说。
2003年12月,因为工作出色,他被任命为刑一庭副庭长; 2008年1月,他被选调到湖南高院,担任刑三庭业务指导组组长。
从书记员到审判员,从衡阳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到湖南高院刑三庭办案组组长,在庭里其他年轻法官心目中,谭青峰完全有资格“倚老卖老”。
谭青峰作为办案组组长,每次合议大家案子时,总是不厌其烦地抠住每一个证据、每一个细节,反复讨论,有时一个案子要合议四五个回合。
“他的每一份裁判文书都是我们学习的最佳范本,每次我们这些新手的裁判文书请他帮忙修改时,总是被改得不忍直视。”前不久开始独立办案的助理审判员赵洁介绍。
面对大家的赞赏,谭青峰解释道,要让人尊为“老”者,必须要有“老师傅”的经验,有“老好人”的品质,有“老年人”的睿智。
如今,二十年行将过去,当年的青葱少年已是华发早生。
“你瞧我这一头白发,说明我离‘老法官’的目标不远了。”采访时,他不忘自我解嘲。
谭青峰说,当下司法改革正在进行,不少年轻法官都想定期换换岗位,但就刑事审判而言,我觉得我干了二十多年,还远远不够,我愿意在这个岗位上慢慢老去,愿意干一辈子。
当之无愧的“青年卫士”
公正是刑事法官首要信念。谭青峰坚信,刑事审判必须惩恶扬善,弘扬正义,方能彰显浩然正气。对被起诉到法院来的刑事被告人必须依法审判,认真查明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做到罪责刑相适应。通过惩处犯罪,让人民群众能安心、放心,能切实地感受到最基本的公平和正义。
2002年,一起特大黑恶案件摆上了谭青峰的案头。王某等7名被告人是衡阳市一大黑恶势力,非法持有各种枪械8支,纠集无业人员大肆进行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衡阳市当时的社会秩序,民愤极为沸腾。
被告人王某与一名被害人发生纠纷后,为树立在黑道上的权威,他率领手下马仔将被害人的左手齐腕砍断,致被害人严重残疾。案发之后,王某为减轻个人罪责,甚至多次威胁被害人向法院作出王某已对其巨额赔偿的假证。
为核实真伪,谭青峰与合议庭成员想方设法找到被害人。被害人见法官不辞辛劳,亲自调查,十分感动,证明是因害怕王某报复而不敢说真话,王某根本未赔偿分文。
法庭对此质证后,王某自知罪责难逃,遂在看守所扬言:如果谁敢判老子重刑,等我出狱后一定杀他全家。
面对被告人辩解的嚣张气焰,谭青峰没有为情绪左右,始终淡然处之。在依法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他综合王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其对社会危害程度,提出从严惩处的审理意见,得到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认同。
此案经湖南高院二审审理后,全案维持原判,彻底铲除了这股黑恶势力,弘扬了社会正义。
审判中,谭青峰始终牢记念本科时刑法学老师张明楷教授的教诲,法学是一门施展才华、满足自尊、唤起激情、伸张正义的科学,刑法学也不例外。
为了伸张正义、惩恶扬善,谭青峰二十年如一日,为此不倦追求。
2010年,他承办了龙某、邬某等73名被告人涉黑犯罪一案。以龙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自2003年初形成以来,先后实施故意杀人、抢劫、聚众斗殴等各类犯罪168起,共造成2人死亡,8人重伤,15人轻伤,严重地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秩序和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该案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广,案卷多达250多件。谭青峰不畏艰难,勇挑重担,加班加点,认真审查全部案卷,精心部署庭审,顺利地审结了本案。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组织领导者邬某和骨干成员肖某依法判处死刑。
同时,谭青峰严把证据关,对只有同案被告人口供证明的十余起抢劫犯罪,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的规定,依法予以改判。本案宣判后,社会效果良好。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依法核准了对邬某、肖某的死刑判决。
正是凭借对正义的坚守和对法律的担当,谭青峰始终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累计审结刑事案件400余件,其中大要案100多件。他的默默付出也受到上级法院、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先后被评为衡阳市首届“杰出青年卫士”,连续多年被湖南高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多次立功、受奖。
深入现场的“福尔摩斯”
“他特别喜欢看电影,尤其是侦破题材和法律题材,这也让他养成了一个很好的办案习惯——补强证据。”
在书记员小夏眼里,师傅谭青峰就是法官版“福尔摩斯”,他不仅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案件事实中抽丝剥茧,更善于在案件审理遇到障碍时展开再次调查。
前不久,小夏全程见证了谭青峰如何经过“重返现场”进而揭穿一位雇凶杀人案主犯是如何制造“不在场”假象的全部过程。
庭审中,梁某坚称自己对案件不知情。而且也没有提供作案工具。
为还原真相,谭青峰当天带领书记员一起赶到案发现场,并根据被告人辩解和共同作案人的供述,沿着被告人案发当时开车行进的路线,徒步3个多小时进行全程勘查,并对其中的接收枪支、开枪杀人现场以及抛弃枪支几个地点进行仔细核对,将梁某雇凶杀人虚假翻供的破绽一一击破。
据小夏介绍,当天他们乘火车赶回长沙时,已是凌晨两点。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经过一天的艰辛努力,谭青峰终于得出结论:原来为报复对方,梁某通过第三人雇请了三名行凶者,并通过另一方用车辆接送的方式将作案工具转交给三名作案人三把滑膛猎枪和10余发子弹,枪击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
“老谭是处女座男人,做任何事都追求完美,看网络电影只看高清版,即便一个小表格,他都会认真设计字体,严格设定间距,何况是办人命关天的大案子,他总是力求尽善尽美。”谈及谭青峰的办案风格和工作要求,不少书记员纷纷点赞。
工作闲暇之余,谭青峰喜欢给庭里的同事讲一些侦破推理故事,从“密码疑云”到“密室逃脱”,从“思维盲点”到“心理玄机”,从“死亡迷局”到“不在场证明”……
2015年,谭青峰主审被告人谢某江故意杀人一案。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谢某江强奸邻居陈某后,将陈某及其小孩及在陈某家串门的张某一并杀害,并放火烧毁了作案现场,企图掩盖自己的罪行。公安机关虽然提取了一些现场物证,但缺乏足以定案的关键证据。
由于直接证据极少,要对被告人定罪极其困难。合议时,谭青峰果断提出有必要重新调取物证。于是,他要第二天清早便带领合议庭成员赶赴湘西,要求当地公安机关打开物证室,他亲自查看原始证据。最终,他在物证室里成功找到了尘封多年的未检验的关键证据。这一物证经重新检后,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谢某江的衣着上有其中一名被害人的DNA,成功锁定谢某江即作案人。
“这正是他作为刑事法官的过人之处,通常大家不会想到的细节他会想到,通常大家认为可以应付了事的环节,他绝不放过。他所有的努力,就是要回到案发原点,让真相水落石出。”另一名合议庭成员陈其林亦对谭青峰佩服有加。
在衡阳中院从事刑事审判八年,谭青峰所承办的案件均能按期审结,无一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2002年,谭青峰审理的刘锡沛传授犯罪方法案,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节目作为典型案例报道。
审判台上的“活菩萨”
“上天有好生之德,作为刑事法官,我们尤其要敬畏生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时刻需要扪心自问,我所作的判决是否彰显了对生命的敬重?”每次庭里集中学习或与年轻同事们交流时,谭青峰都会这样说。
已经87岁高龄的韦某,因邻里纠纷持尖刀刺死邻居刘某。2002年,谭青峰主审此案。
谭青峰认为,本案的发生与刘某欲购韦某房屋未果后谩骂韦某有直接关系。韦某犯罪时年近九旬,虽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但在被刺激的情况下其反应有别于常人。根据我国传统的法律理念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建议不对韦某判处极刑。
本案审理时,正值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三次严打。谭青峰所提意见提交讨论时未被采纳,最终对韦某判处了死刑。
湖南高院二审时认为对韦某量刑偏重,依法予以改判。时隔九年之后,刑法修正时明确规定:对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除非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否则不得适用死刑。这与谭青峰当时的审判观念不谋而合。
“他太爱憎分明了,有时他会金刚怒目,有时却菩萨低眉,分明就是审判台上的‘活菩萨’。”庭长罗筱玲这样评价。
在她的印象中,被告人余某故意杀人案最能反映谭青峰的菩萨心肠。
被告人余某用毒药杀死自己的情夫后,又将对方推入水库企图毁尸灭迹。合议庭认为应该判处死刑。但谭青峰却持反对意见。他认为,已婚女余某此前做过足浴技师,生活在社会最底层,怀上孩子后,为摆脱情夫的纠缠和恐吓,才生杀人之念,且被捕时刚刚分娩,对于一个初生婴儿的母亲,建议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最终他的意见被采纳。
正是因为认真贯彻“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刑事政策。谭青峰所审理的二审死刑案件,一半以上被依法改判或发回重新审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没有一件因事实证据问题不被核准,核准率近98%。
法律尊严不容亵渎,社会更不能缺失仁爱和希望,情法兼顾,在实现法律惩治与预防功能的同时传递温暖是谭青峰最真实的愿望。
文章开头提到的孟某是谭青峰之前主审的一起二十余人贩卖运输毒品案的被告人之一。根据她运输毒品数量已达可定死罪的标准,但谭青峰考虑到她当时的犯罪动机和悔罪表现,加之是初犯,建议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这个孩子当时是因为家里太穷才去运输毒品的,上面还有年迈的父母,而她是家里唯一的依靠。”提到孟某,谭青峰眼神里充满了同情和怜悯。
十多年来,谭青峰一直保持与孟某的通信联系,鼓励她认真改造,重新做人。如今,她因为表现优秀,已经连续获得多次减刑,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信心。
“对犯罪者而言法律是严酷的,但对被害人而言,法律应该是温情的。”谭青峰经常告诫年轻法官们,审理刑事案件要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全力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
他在审理张某两兄弟故意杀人二审案时,发现被害人遇害后,其妻改嫁,两个儿子均未成年,经济状况极差。谭青峰一方面积极做被告人家属的工作,要求他们主动赔偿,同时向湖南高院审委会提出,请求给予被害人家属司法救助。现4万元赔偿金和5万元司法救助金均已支付到位,让被害人家属充分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
青山元不动,白云自去来。虽然几年前众人称呼的“小谭”已悄然被“老谭”代替,虽然当年的小伙已是华发满头,但他始终保持初心,依旧全力以赴战斗在刑事审判的最前线,脸上的微笑依旧,心中的激情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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