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敬畏权力 敬畏法律

19.04.2016  10:49

        记者:您主审的案件被收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涉医犯罪四大典型案例。您怎么看待涉医犯罪案件?

        徐娟:随着社会多元化发展,医患矛盾日益突出。要妥善解决这一矛盾,一方面需要医生秉持“仁心仁术”的医德,平等对待每一个患者,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另一方面,患者也要体谅医生的压力和不易以及医学发展的边界,理性对待和接受医疗效果。医患之间需要相互尊重和理解,因为医生也是法律上平等的普通主体、普通生命,如果患者采取盲目极端的方式处理医患纠纷,涉及到侵害人身权利、甚至上升到犯罪,作为我们刑事法官要坚决对暴力伤医案说“不”,用司法的权威来阻断暴力伤医案件的发生,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记者:每次办案前您都会做哪些“功课”?

        徐娟:由于每件案件、每个被告人或被害人都有各自的特殊性,虽然审理了10年的案件,但每次办案时都会相应做一些功课。

        作为一个刑事法官,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要“用心”。一是“用细心”办理每件案件,对待刑事案件要如履薄冰,谨小慎微,对每一份证据要抽丝剥茧,条分缕析,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让每一个证据、每个事实经得起推敲,才能将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 二是“用良心”对待每一个当事人,不管是被告人,还是被害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人格,要善于倾听他们的意见,既要用温情唤醒被告人的良知,又要用温情让被害人及其家属释怀,带着“良心”办案才能让法律折射出更耀眼的光芒;三是“用公心”审理案件,刑事法官只有不偏不倚,心底无私,才能维系心中天平的平衡,才能努力做到罪责刑相一致,才能问心无愧地敲下每一次法槌。

        记者:您是怎样抵制审判工作中的各种诱惑的?

        徐娟:但凡涉及利益,难免有各种诱惑。刑事审判生杀予夺,事关公民的名誉、财产、自由、甚至生命,工作中确实存在诱惑。2008年办理的第一件死刑案件一直让我难以忘怀。

        那是一个寒风凛凛的冬天,一个衣衫单薄的中年母亲,怯生生地敲开我办公室的门。她是我办理案件的被害人母亲。落座后,这位悲伤过度的母亲一直哭诉,央求我一定要将杀害她儿子的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我尽力安慰,她的心情才有些缓解,但她突然又坐立不安,颤颤巍巍地从内侧的衣服口袋中掏出一叠皱巴巴的钱执意塞到我手中:“徐法官,这是1000元,你一定要收下……”

        我看现场的时候去过她家,这位朴实的母亲靠捡废品为生,家徒四壁,她居然东挪西凑想着送礼。我坚决地拒绝了。

        此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这位母亲一直心中不安,给我打了很多次电话,担心因我的拒绝而对判决有所偏私。

        半年后,得知杀害她儿子的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她给我送来“公正司法 除暴安良”的锦旗。

        从这以后,我深刻体会到人民群众诉讼的不易,更加认识到手中法槌之沉重,也不断地提醒自己要心怀良知和悲悯之心,敬畏手中的权力,敬畏神圣的法律,襟怀坦荡,廉洁公正,时刻不忘“仰望头顶灿烂的星空和尊崇内心崇高的道德准则”。

        记者:您学的是经济法专业,有没有从刑事审判转岗到民事审判的计划?

        徐娟:读研的时候,我选择的是经济法专业(商法方向),当时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一个驰骋商界和法律界,主导公司并购、上市法律业务的“白骨精”。

        毕业时,我始终未能忘却心中这份最初的梦想,也曾到过金杜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这样的非讼业务专业所求职面试。

        但是,梦想终归要归于现实,当我考入湖南高院并被分配到刑一庭后,也曾经历了最初的失落,到逐步接受现实,再到对这份工作倾注了浓厚的感情。

        虽然,我的一些同学在北上广深的知名律师事务所从事多年非讼业务年薪已逾百万,他们有人也曾劝我找回最初的梦想。但10年的刑事审判工作,早已让我感受到了作为刑事法官的庄重威严,让我充满了惩恶扬善的正能量,让我对这份事业有了一份难以割舍的情怀。

      来源: http://www.rmfyb.com/paper/html/2016-04/19/content_110968.htm?div=-1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