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嘉禾 民生案件的执行突围
本报记者 曾妍 本报通讯员 唐红 李陶平 文/图
嘉禾法院法官给当事人发放执行款。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如天。近年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把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力度,多措并举,执结了一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民生的案件,让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司法的正义和温暖。
2014年,该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44件,执结378件,执结标的额5137.91万元,执结率为85.14%。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103件(次),查封、扣押、冻结金额为1312.13万元;依法司法拘留“老赖”58人,促使16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院判决,积极营造了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该院执行局曾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集体,并多次获郴州市法院执行工作竞赛优胜单位。
凌晨突袭 让“老赖”无处遁形
2014年12月5日凌晨5点10分,嘉禾法院的执行人员敲开了李某家的大门,睡眼惺忪的李某一见是法院的人,马上拔腿就往里屋后门跑去。谁知,李某一从后门踏出,就被执行人员逮了个正着。这是该院执行局今年以来开展的第15次凌晨执行专项行动。
李某雇请黄某一起承揽房屋装修业务,因没有为黄某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导致黄某在装修过程中摔伤致残,李某被法院判决承担主要责任。
判决后,李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赔偿义务,并把妻子和儿子安置到老家,跟法院玩起了“躲猫猫”。事实上,李某早在黄某起诉到法院之前,就把财产进行了转移。
“昨晚刚偷偷摸摸回到家,没想到这么快就被逮了,看来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被拘传回法院的李某像霜打的茄子,一脸无奈。慑于法律的威严,李某主动联系家人,一次性付清了执行款。
为有效防止“老赖”逃避法律义务,该院变白天执行为“凌晨突袭”,通过释法明理、电视曝光、依法拘留、查扣财产、信用惩戒等方式,强力推进民生案件的执行。
自凌晨执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有17名“老赖”落网,依法司法拘留6人,查扣财产481.35万元,一批涉民生的“骨头案”得以执结。
和谐执行
让“死案”变成“活案”
2014年10月13日,申请执行人家属和被执行人联名给嘉禾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写有“和谐执行恤民情,司法为民显真情”的锦旗,表达他们对该院执行人员的真诚谢意。
2012年9月的一天,在李某开办的家具厂务工的雷某在运输家具的过程中,发生翻车事故,造成其下身瘫痪。后因赔偿问题与李某协商不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李某赔偿雷某各项损失共计46.28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能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因治伤已债台高筑的雷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面对雷某的不幸遭遇,该院执行人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立即启动了强制执行程序。但当执行人员深入李某的家具厂调查后得知,不是李某不愿意赔偿,而是李某的家具厂陷入了经营困境而无力赔偿,且李某为经营该厂,已向亲朋好友借款达60万余元。
如果按常规查封、拍卖的执行方式,仅能为雷某追讨一小部分赔偿款,但李某的厂子势必面临破产倒闭的危机,雷某及其他债权人的权益也无法得到有效实现,厂里的10多名工人也将面临下岗失业。
面对僵局,该院执行人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由李某分期履行赔偿义务。法院对李某家具厂的全部资产,采取“活查封”的执行方式,延续了企业的“造血”功能。
针对该家具厂被本地销售商拖欠货款严重的情况,该院为李某追讨货款开辟了诉讼绿色通道,及时帮李某回笼了大部分资金。李某的家具厂摆脱了经营困境,并在2014年9月底,全部兑现了对雷某的赔偿承诺。
近年来,嘉禾法院积极转变执行思路,采用“放水养鱼”的和谐执行方式,促使一批陷入“两头难”的涉民生执行“死案”得以顺利执结,实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双赢”。
绿色通道
让权益兑现更快
“法院一分不少地帮我们讨回了血汗钱,真是太感谢了!”2014年4月17日,该院集中向60位农民工发放了被拖欠的工钱,农民工兄弟个个喜笑颜开。
2011年1月,江西籍老板钟某在袁家镇承包荒山,用于种植经济林木,雇用了当地60位农民工,为其种树和进行林木管理,并与他们签订了劳务合同。
2012年2月底,当这60位农民工按照当初的约定,向钟某讨要工钱时,钟某却以公司资金链断裂为由拒绝支付。无奈之下,这60位农民工将钟某告上了法庭。法院依法支持了这60位农民工的诉求。
判决生效后,钟某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还逃回了江西。农民工们闻讯后,担心拿不到钱,纷纷拿着生效判决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了兑现这60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该院执行局实行专案专办,并派专人负责。承办该案的工作人员多次前往江西寻找被执行人钟某及其财产线索。
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在2014年1月寻得了钟某,钟某也承诺将想尽一切办法,在当年5月前一次性付清。当年4月16日,钟某一次性将工钱打入到了法院账户。
近年来,该院对涉及追索劳动报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民生案件,开通执行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4年以来,该院通过绿色通道执结涉民生案件165件,执结标的额达1028.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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