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8号),根据省领导批示,我厅牵头代拟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实施意见》,现已正式发布。全文如下:
HNPR-2015-00026
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实施意见
湘政发〔2015〕2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提升全省服务业国际化水平,促进服务贸易转方式、扩规模、优结构、提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深化改革、鼓励创新为动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服务领域开放,扩大服务贸易规模,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着力培育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
(二)基本原则。
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深化服务业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破除制约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有序推进服务业开放,大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
市场竞争,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在服务贸易领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强化政府在制度建设、宏观指导、环境营造、政策支持等方面的职责,更好发挥政府在服务贸易发展中的引导作用。
产业支撑,创新发展。注重产业与贸易、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协调发展;依托优势产业发展服务贸易,带动湖南服务 “走出去”;发挥服务贸易的支撑作用,提升货物贸易附加值,增强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三)发展目标。全省服务业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范围逐步扩大,质量和水平逐步提升。到2020年,服务贸易进出口额超过80亿美元,年均增长10%以上,占对外贸易比重逐步提高。传统服务出口规模不断扩大,新兴服务出口占全省服务贸易的比重不断提高,服务贸易逆差逐步缩小。区域特色明显的服务贸易产业布局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四)扩大服务贸易规模。推进优势产业的国际化进程,打造湖南服务贸易品牌,努力扩大服务贸易规模。加快旅游强省建设,大力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和旅游产品,创新国际旅游宣传和营销方式,简化入境旅游手续,促进入境旅游发展。加快文化强省建设,大力发展对外文化贸易,支持广播影视、新媒体、出版印刷、动漫游戏、演艺娱乐、创意设计、工艺美术等行业服务及衍生产品出口。充分发挥工程建筑等产业优势,通过开拓国际工程承包业务,拓展劳动密集型服务出口市场。充分发挥信息产业人才优势,加快发展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依托轨道交通、工程机械等优势制造业,大力开展境外咨询、研发设计等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出口。以长株潭城市群为龙头,大力发展国际会展服务,加快培育区域国际会展产业圈。
(五)提升服务贸易质量。优化服务贸易发展结构,开拓服务贸易新领域,稳步提升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和特色服务等高附加值服务贸易的比重。加快培育和发展国际商务、度假等高附加值旅行服务。健全技术贸易促进体系,支持企业扩大技术出口,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快建设现代金融市场体系,积极发展金融领域服务贸易。加快发展医疗和生物医药服务,健全健康服务贸易链条。鼓励全省服务贸易错位竞争、协同发展。
(六)培育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加快建立面向全球的高标准服务贸易自由贸易平台,支持企业参与境内外综合性、专业性服务贸易展会,推动在投资贸易类展会增设湖南服务贸易展区。培育一批省级服务贸易示范基地,促进服务贸易集聚发展。以长沙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为依托,推动一批省级软件出口基地建设,扩大离岸服务外包规模。在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保税服务贸易试点,扩充国际转口贸易、国际物流、中转服务、研发、国际结算、分销、仓储等功能。支持行业协会和促进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贸易促进活动。
(七)创新服务贸易模式。大力推进服务贸易信息化建设,依托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打造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各服务行业之间的融合发展。依托软件外包、数据处理外包、动漫原创设计、呼叫中心外包、物流外包等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信息技术服务。鼓励中小企业“服务剥离”,支持有条件的生产型企业设立专业服务提供机构,推动服务环节外包,促进专业化服务发展。拓展服务外包业务领域,提升服务跨境交付能力。
(八)壮大服务贸易主体。扶持发展一批服务贸易龙头企业,支持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上市等多种方式扩大规模和壮大实力,培育若干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服务品牌。加强与国际服务企业战略联盟合作,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境外大型企业在湘设立具有贸易营运和管理功能的贸易型总部。支持有特色、善创新的省内中小服务企业发展,融入全球供应链。
(九)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推进教育、金融、文化、医药等领域有序开放。鼓励省内医疗健康服务机构与国际知名医疗服务机构合作,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支持省内教育机构提高教育服务创新能力,开发具有比较优势的国际化教育服务项目。积极推动会计、法律、广告代理、检测认证、品牌价值评估等专业服务对外交流,逐步实现高水平对内对外开放。充分利用高层互访、国际友好城市、境外商务代表处等平台,建立多边合作机制,加强服务业对外推介。依托泛珠三角合作机制、湘台经贸合作论坛等平台,推动与港澳台的服务业合作。
(十)大力推动服务业“走出去”。积极抢抓“一带一路”机遇,扩大对东盟、中东、俄罗斯、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的技术、劳务输出和建筑工程承包服务出口,拓展美、欧、日、韩等传统服务市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和研发中心,拓展境外业务、发展国际营销网络。支持各类服务业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合作等方式,在境外开展投资合作。推动金融、保险、管理咨询、法律、会计等行业“走出去”。支持服务业企业参与投资、建设和管理境外经贸合作区,积极构建跨境产业链,带动国内劳务输出和服务、技术出口。
三、政策措施
(十一)加强规划引导。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科学编制全省“十三五”服务贸易发展总体规划,各地要根据实际明确服务贸易主导行业和发展重点,扶持特色优势行业发展。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支持引导,建立不同层级的重点企业联系制度。
(十二)完善财税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相关专项资金的支持。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要加大对服务贸易的支持力度,优化资金安排,突出支持重点,完善和创新支持方式。结合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鼓励扩大服务出口。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应的税收政策。
(十三)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供应链融资、海外并购融资、专利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现有业务范围内加大对服务贸易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并购等业务的支持力度,支持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保险品种和保险业务,探索研究推出更多、更便捷的出口信用保险险种,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灵活承保政策,简化投保手续。引导服务贸易企业积极运用金融、保险等多种政策工具开拓国际市场,拓展融资渠道。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小微企业综合信息共享。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服务贸易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在交易所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发行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等。
(十四)提高便利化水平。建立和完善与全省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口岸通关管理模式,开辟通关“绿色通道”,在保证有效监管的情况下,为以实物载体形式出口的服务提供通关便利。探索对会展、拍卖、快递等服务企业所需通关的国际展品、艺术品、电子商务快件等特殊物品的监管模式创新,完善全省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便利跨境人民币结算,鼓励省内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扩大跨境支付服务范围,支持省内服务贸易企业采用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等方式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人员流动、资格互认、标准化等方面的国际合作。
四、保障体系
(十五)强化人才培养。大力培养、引进服务贸易人才,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加快培养和引进金融、会计、法律、评估、保险、信息、商务中介等领域亟需人才。鼓励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增设服务贸易相关课程,加强服务贸易实务课程的学科建设。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加大服务贸易经营管理和营销服务人员培训力度。
(十六)优化发展环境。建立完善服务贸易领域标准体系,培育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引导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客户信息保护,做好境外专利申请与商标注册,积极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鼓励行业商协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推进行业诚信建设,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十七)加强统计工作。建立和完善全省服务贸易统计监测、运行和分析体系,定期发布服务贸易统计数据。推广集跨境资金流动、部门填报、企业直报、重点企业联系、中介机构辅助调查于一体的服务贸易统计方法。各市州政府要积极支持服务贸易统计工作,加大培训力度。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商务厅牵头、省直相关部门参与的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省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全省服务贸易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的重要意义,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省服务贸易加速发展。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6月5日
来源:( 湖南省商务公众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