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77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追责
“以前,只要自己不贪,其他人即使违纪违法跟自己也没多大关系。”益阳市一名单位“一把手”坦言,“现在‘官不好当了’,如果‘没有看好自家的门,管住自己的人’,也会因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被追责。”
在近日召开的益阳市纪委全会上,公开通报了10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件通报,再次拧紧了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落实“两个责任”的发条,让党员干部受震动,人民群众受教育。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当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真正把担子担起来,不当‘甩手掌柜’;班子成员要从自身做起,带好队伍,种好‘责任田’;纪检监察部门要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市纪委全会上益阳市委书记胡忠雄作出强调。
一直以来益阳市强化落实“两个责任”,建立健全确责履责制度,形成追责问责的高压气场。
编好问责的“笼子”。研究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规定,以制度引领践行“两个责任”的落实,构建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完整链条和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倒逼机制,为实行“一案双查”奠定坚实基础。制定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清单,明确基层党组织23项主体责任事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16项监督责任事项,以及24种追责情形,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
用好问责的“尺子”。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组织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约谈、述责述廉、专项督查、交叉检查等活动,勤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存在感”。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组织对3个区县(市)和6个市直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对7名区县(市)党政正副职领导、6个市直单位“一把手”进行述廉评议。抓好省委巡视工作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切实办理、有效处置交办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
亮好问责的“鞭子”。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去年3月起,市纪委牵头查办的农机购置补贴系列案件,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1人,移送司法机关立案67人,涉案金额达3000多万元,追究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10人,在全市上下激起强烈反响。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以问责常态化,保证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和完善问责事项清单,界定问责情形。确定2016年为“一案双查”年,2015年以来全市共有77名责任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益阳市纪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