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南省大病保险特殊用药谈判公告

01.12.2015  18:08

  为贯彻落实医改“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积极推动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精神,根据《湖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5〕92号)、《建立谈判机制将部分特殊药品纳入湖南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工作方案》湘人社函〔2015〕314号有关规定,现就我省大病保险特殊用药谈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重特大(罕见)疾病治疗需要,对原则上具有不可替代性、临床治疗必需、疗效确切、价格昂贵、不在现行《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之内,且已通过谈判准入方式纳入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城镇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或已明确纳入我省新农合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范围的药品,如抗肿瘤分子靶向药、孤儿药,纳入本次我省大病保险特药谈判范围。

  二、请有谈判意向、且产品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进口产品/港澳台产品的一级代理企业视同生产企业)如实提供下述资料,依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两份,于2015年12月10日前书面报送至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疗生育保险处和湖南省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基层卫生处。逾期不予受理。

  1、湖南省大病保险特殊用药谈判报名表(见附件1);

  2、湖南省大病保险特殊用药谈判产品情况表(见附件2);

  3、药品谈判申请(详细介绍产品基本情况、质量类型、新药类别、新版GMP认证情况、国内最新临床指南有关产品使用规定、湖南省使用人数、价格销售情况、药品买赠模式及政府集中采购情况等);

  4、产品说明书原件;

  5、纳入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医保支付范围的文件证明。

  三、联系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18号 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综合楼815室 联系电话:0731-84900033

  长沙市湘雅路30号 湖南省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基层卫生处 1204室 联系电话:0731-84822196

  附表:1、湖南省大病保险特殊用药谈判报名表

  2、湖南省大病保险特殊用药谈判产品情况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1月30日